![]()
本月早些时候,澳大利亚总检察长部在与权利持有人团体协商时提出了这一方案。根据方案,人工智能训练使用网络内容将默认采用“退出制”:如权利持有人不希望其内容被用于训练,需主动选择退出。这一消息披露之际,阿尔巴尼斯政府正试图打破围绕版权法改革持续数月的僵局。人工智能模型通常需要利用从互联网上抓取的大量数据进行训练,其中包括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的受版权保护材料。这一做法一直令创意行业团体感到不满。
围绕此类训练方式是否合法的不确定性,也一直阻碍政府吸引人工智能企业在澳大利亚进行与模型训练相关的大规模投资。澳大利亚首都领地独立参议员戴维·波考克当天在参议院要求政府说明此前未公开的计划。他说:“这将造成重大影响,意味着我们的法律体系会优先保护人工智能企业,而不是澳大利亚人。不应由澳大利亚人承担维护其持有、创作和投资内容之权利的责任。”
![]()
![]()
两种方案都允许版权所有者选择退出,避免其网络材料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被用于人工智能训练。第一套方案除了鼓励人工智能企业与权利人自愿达成协议外,还提出两种向版权所有者付费的方式。其中一种方式是,人工智能企业只需向一个中央机构付款并满足其他条件,便可依法使用未选择退出的网络材料进行训练。该机构将把资金分配给已登记的版权所有者。
第一套方案还允许人工智能企业直接与代表版权所有者的澳大利亚集体管理机构达成协议,取得训练许可。这将为企业使用音乐、写作等行业的内容进行训练扫清道路,其中也包括属于未加入相关收款团体的个人的内容。总检察长部提出的另一套方案,则要求人工智能企业先与最低数量的公司达成协议,并维持最短期限,之后才能获得使用未选择退出网络材料进行训练的法律许可。
![]()
即便材料受版权保护,只要权利人未选择退出,人工智能企业仍可能使用这些材料。幻灯片称,这些方案旨在回应人工智能企业对于“长尾内容”的担忧,即那些公开可得、但与权利人达成自愿协议并不现实或无法实现的网络材料。幻灯片称,这些方案将“提高人工智能企业的法律确定性,并让澳大利亚人从人工智能训练中受益”,同时“维护总理关于建设强大而充满活力的澳大利亚创意和媒体行业的承诺”。
![]()
开放人工智能公司全球政策副总裁安·奥利里此前接受《澳大利亚人报》采访时表示,现行版权制度阻碍该公司在澳大利亚建设人工智能训练中心。她在访问澳大利亚期间说:“如果版权法维持现状,我们将无法在这里建设……训练中心。”开放人工智能公司发言人向澳大利亚广播公司表示,该公司一直参与版权改革协商。该发言人说:“澳大利亚从人工智能中获益的潜力巨大。我们希望为澳大利亚、也与澳大利亚一道努力,帮助实现澳大利亚发展人工智能的目标。
![]()
副总理理查德·马尔斯淡化了开放人工智能公司就版权问题向政府发出最后通牒的说法。他当天对新闻24台表示:“这对我们国家而言是一个历史性机会,但我们必须以保护权利持有人权益的方式推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