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山东菏泽。天空灰蒙蒙的,风从黄河方向刮过来,干燥,冷。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贴了一张布告。白纸黑字。盖着法院的红印章。院长的名字签在末尾。
布告不长。但每一行字都像石头。罪犯段效灵,男,汉族,六十九岁,小学文化,菏泽市牡丹区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罪六十次。违法九次。十四个罪名。八十六名群众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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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布告贴出来那天,有人拍照传到了网上。评论区炸了。不是庆祝,是追问,一个公路局的科长,1989年深夜持枪杀人,人死了,他没死,也没坐牢。他继续上班。继续当官。继续杀人。继续烧人。继续撞人。三十一年。为什么?
没有人回答。
枪击
1989年4月25日。晚上十点。菏泽。
天已经黑透了。四月的鲁西南,夜里还有凉意。春风吹过平原上的麦田,吹过公路边的白杨树,吹进村庄的胡同里。那个年代村庄里的路没有路灯,只有几家窗户亮着灯。狗在某处叫了两声,又安静了。
李某骑着自行车,后座上坐着段效灵。两个人沿着路往前走。不快不慢。自行车轮子碾过路面上的碎石,发出细碎的声响。段效灵手里抱着一样东西——双管猎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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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效灵小学文化,菏泽牡丹区人。那一年他大约三十二三岁。公路宾馆科长。不算大的官,但在地方上够用了。够用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他的名字在某些饭桌上管用,他的电话在某些办公室里管用,他想办的事,总有人替他办。
李某就是替他办事的人之一。骑自行车载着他去杀人。不问为什么。不问杀谁。让骑就骑。
他们跟在前面的两个人后面。前面是李某某和他的妻子史某某。李某某二十六岁。年轻。也许做过什么得罪段效灵的事。也许说了什么话。也许只是在某个场合没有给段效灵面子。布告上写的是"产生矛盾"。四个字。四个字背后是什么,没人知道。但段效灵的反应是——杀。
段效灵在胡同里喊了一声李某某的名字。声音从黑暗中传过来,不算大,但在深夜的村庄里足够清晰。他们从史某某父母家里走出来,站到胡同里,朝声音的方向看。
段效灵端起双管猎枪。先朝李某某开了一枪。再朝史某某开了一枪。李某某颅脑严重损伤。当场死亡。二十六岁。史某某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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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声在村庄里炸开。狗叫了。灯亮了。有人跑出来了。
段效灵和李某从容的离开了胡同,消失在夜色里。那年月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手机定位,没有DNA数据库。但有人看见了,听见了,但没人敢说话。
那一年,段效灵的身份是原菏泽地区公路局公路宾馆科长。公职。干部。他杀了人。然后他回去上班了。
冲撞
一个杀了人的人回去上班,这件事本身比杀人更可怕。
1989年的菏泽不大。公路局更不大。一个科长深夜持枪杀人,村里听见了枪声,有人死了,法医验了尸,警方出了现场。这些事情都有记录。人命关天。不是丢了一只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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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段效灵安然无恙,他继续当他的科长。后来,他升了。从公路宾馆科长变成了养路费征稽办公室主任。权力更大了。管的事更多了。手底下的人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