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雅安市场监管
为纵深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五期),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一、雅安市名山区某小吃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案
2026年5月13日,雅安市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某外卖平台移送的线索,反映某小吃店线上订单位置与出餐位置不一致。5月18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小吃店门店已关门并张贴有店铺出租信息。5月27日,执法人员对该小吃店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陈述该店自2026年4月初已停止经营,但未关闭线上平台店铺,仍在网络平台接单,并联系其他食品经营者代为出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雅安市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本案中,当事人已停止实体经营仍在外卖平台接单,并委托他人出餐,导致线上公示信息与实际加工情况严重不符,属于典型的“幽灵外卖”行为。此类行为造成食品安全溯源困难,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费者将面临维权无据的困境。市场监管部门对“幽灵外卖”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查处,倒逼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真实公示信息、在自有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切实维护网络餐饮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石棉县某奶茶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案
2026年6月25日,石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石棉县某茶店进行检查,在该店操作间货架上发现已开封的“雀巢甜奶粉”1袋(净含量800克,生产日期2024年6月7日,保质期至2026年6月7日),现场称重剩余300.5克,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对其使用超保质期的“雀巢甜奶粉”制作“双皮奶”行为表示认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石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过期奶粉300.5克、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本案是一起小经营店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典型案件。虽然货值金额小、罚款数额低,但鲜明传递了食品安全“零容忍”的执法导向。食品安全无小事,任何规模的经营者都必须严格履行原料保质期管理义务,定期清查库存食品原料,及时清理过期食材,不得以“用量少”“未造成后果”为由心存侥幸、触碰红线。
三、天全县某餐馆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6年5月,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天全县某餐馆经营的泡红椒进行执法抽检。6月10日,检验报告显示送检样品食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购进涉案泡红椒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将供货商涉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线索移交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本案中,当事人经营的食品添加剂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客观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但因其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法定免罚条件,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此案体现了“过罚相当、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警示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屏障。
四、雅安市雨城区某烧烤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且拒不整改案
2026年3月5日,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检查时,发现雅安市雨城区某烤烧烤店1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店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6年3月25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仍有1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案件警示:健康证明是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凭证,也是阻断食源性疾病传播的重要关口。本案采取“先行警告、再次查处”的递进式执法,形成监管闭环,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先证后岗”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下一步,雅安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案促管、以案促治,紧盯平台资质审查、人员健康管理、食材进货查验、食品贮存与加工操作规范、“三防”设施配备等关键环节,依法严厉整治网络餐饮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进一步压紧压实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审核把关、动态管控、风险排查等主体责任,督促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严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底线,强化诚信自律、规范合规经营,持续净化网络餐饮市场环境,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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