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崇惟志,业广惟勤。”良性的劳资关系,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基,也是普通劳动者安稳生活的底气。近日,胖东来新员工四年合同制的新规引爆全网热搜,颠覆了大众对这家暖心商超企业的固有认知。创始人于东来提出全新用工构想,未来企业新招录员工将采用学员性质用工模式,统一签订四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企业原则上不再续签,仅选拔少数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养优异的员工留任,承担内部培训带教工作。企业希望通过这一模式,打造人才培育平台,为社会输送优质服务型人才。
此番制度构想一经公开,迅速引发全网热议,网友围绕企业初心、职场发展、劳动者权益等多个维度展开深度讨论。面对舆论热议,于东来及时发文回应,明确所有劳资相关事宜,均会严格遵循《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为消解大众认知误区,多位专业劳动法律师针对胖东来用工新规作出权威解读,细化劳动关系界定、合同终止补偿、维权依据等核心内容,让万千打工人看清新规背后的法律细节。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大众无需被新颖的“学员用工”名头迷惑,法律层面早已明确界定标准。此次推行的四年期劳动合同,是合规合法的用工形式,我国劳动法规并未禁止企业签订固定周期的劳动合约。首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终止合约、不予续签的合法权利。大众需要明晰,企业口中的“学员模式”仅为内部岗位定位称呼,只要劳动者接受企业日常管理、遵守规章制度、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双方就构成标准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享有全部劳动保障权益,不会因岗位称谓改变而缩水。
职场之中,权责对等是恒久准则,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标准成为此次热议的核心焦点。很多职场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可无偿终止用工关系。律师明确纠正这一错误认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仅存在一种企业无需支付补偿的情形:企业主动提出维持或提高原有薪资待遇,邀约劳动者续签合同,劳动者自愿放弃续签。
但凡企业单方面决策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就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惩罚性的赔偿金。具体核算规则清晰透明,补偿金额按照劳动者在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核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整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核算基数以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税前平均工资为准,涵盖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各类岗位津贴等全部劳动报酬。按照新规标准,员工完整履职四年,企业单方终止合同,需支付四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场付出有所回馈。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职场维权路上,分清法律概念是维权的前提,多数网友极易混淆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的适用场景。二者法律定义、适用条件、赔付标准截然不同,不可混为一谈。四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属于合约期满的正常用工终结,符合经济补偿金N的赔付范畴。而2N赔偿金仅适用于企业违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场景,是对企业违规用工的惩戒性赔付。
此次四年合同制的制度设计,精准规避了二次签约的法律约束。劳动法规明确,劳动者与企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约时,劳动者提出续签要求,企业应当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胖东来首次合约设定为四年周期,到期即终止用工,从制度层面避开二次签约流程,是企业结合法规设计的新型用工模式,全程合规合法。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任何新生职场制度的落地,都会伴随多元争议,此次胖东来用工新规也呈现出鲜明的舆论两极态势。部分网友认可企业的人才培育初心,四年任职周期内,员工可享受优质薪资待遇、完善的培训体系、成熟的职场历练平台,快速积累服务经验与职场能力。履职期满后奔赴社会各行各业,实现个人能力增值,企业也由此成为公益化的职场人才孵化器。
更多职场人表达出真切的现实顾虑,合法的制度设计,未必贴合普通人的生存情理。四年职场周期具有极强的局限性,多数入职员工正值职业稳定发展阶段,合约到期后,从业者将面临重新择业的困境,中年职场再就业的压力全部由劳动者独自承担。即便能够拿到法定经济补偿,也难以对冲职业断层、薪资波动、职场适配的现实风险,制度的人文温度仍需在落地中完善。
截至目前,这项备受关注的用工新规,仅为创始人对外发布的制度构想,尚未正式落地执行。胖东来官方客服明确回应,企业内部暂未收到相关正式落地文件,后续具体执行细则、招聘标准、签约规范,均以企业官方发布的招聘公告、劳动合同文本为准。
职场从不是单向的付出与索取,而是企业与劳动者的双向奔赴。胖东来四年合同制的热议,不仅是一次企业用工模式的革新探讨,更是一堂面向全体打工人的普法课堂。让更多人读懂劳动合同法规、明晰自身劳动权益,学会用法律武器守护职场付出。期待企业在合规发展的同时,兼顾劳动者的生存诉求,让制度既有法律尺度,更有人文温度,让每一份职场耕耘,都能被温柔以待、被公平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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