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一个出生才 6 天的女婴,在月子中心没了。
![]()
女婴母亲李女士与丈夫结婚6年,终于迎来了他们的第一个宝宝。
一胎宝宝,产检一路绿灯,不管是我还是宝宝,没有任何问题。生出来之后也非常健康,医院的医生那里都有留档留存。
然而,悲剧在入住月子中心后发生。李女士称,去月子中心之后,工作人员先将宝宝推走,说要做入住登记以及宝宝身体检查。
“月子中心肯定是要确认我宝宝是健康的、没有什么问题的,他们才能接受。”可谁也没想到,宝宝在喝奶时突发意外,不幸离世。
![]()
中午 12 点半推去喂奶,23 分钟后脸色发黑、全身没反应。12 点 58 打 120,救护车到的时候 —— 已经没了呼吸心跳。气管插管,吸出来的是奶渣样物体。
家属说是呛奶,月子中心说孩子有基础病。谁说了都不算,要确定死因,只有走司法鉴定。
但鉴定分两层,很多人只知道第一层。
那是死因鉴定,公安已经委托第三方来做。
![]()
由法医来判定孩子到底是怎么没的。
第二层,是“过错与因果鉴定”,这才是决定赔多少钱的核心。如果护理操作不当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月子中心就必须担责。
还有,住过月子中心的,都应该被月子中心要求签过,类似“家政协议”,他们总说自己不是医院,只是提供生活照料。
没错,法律上确实不适用医疗过错推定,但他们是专业机构,收了专业的钱,就得尽到“善良管理人”的高度注意义务。想拿格式条款来免除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我们有《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和第五百零六条明确规定:无效!
最后,两个提醒:
因为小孩是在月子中心没有的,家长有权要求月子中心提供当时的监控,如果月子中心以各种理由拒不提供监控,法院可以直接推定对他们不利!
![]()
之前武汉就判过类似的案子,月子中心因为藏匿监控,被法院判赔了五十多万。
第二,尸体是死因鉴定的关键,一定要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一旦错过,死因可能就永远成了谜。
目前,广州警方已经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受案。如果最终鉴定证实是严重违规操作导致悲剧,相关责任人最高面临七年有期徒刑!
听听您的看法。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