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邹竣麒 刘胤衡)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审结一起虚假诉讼案。被执行人刘某为避免房产被强制执行,冒用租客李某名义,串通律师胡某上演一场“假维权”闹剧。最终,法院依法对刘某罚款10万元,对胡姓律师予以口头训诫,并将相关情况移送司法局及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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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刘某因生意周转急需资金,向某信托公司贷款100万元,以名下房产作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刘某未能按时还款,信托公司申请仲裁获支持后,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租住该房的李某看到法院查封公告后联系刘某,刘某承诺“会妥善解决”。
然而,刘某所谓的“妥善解决”竟是导演一出虚假诉讼。律师胡某在未获李某同意与授权情况下,冒用李某名义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庭审中,承办法官张泽华发现诸多疑点,律师胡某提交的“李某微信聊天截图”中,李某头像出现在聊天界面左侧,刘某头像在右侧。按照常理,这应是出自刘某的手机。经法官核实,李某表示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认识胡某。
经调查,刘某承认伪造李某签名、冒用他人名义委托律师胡某提起诉讼。胡某承认,在接受代理时未核实签名真实性,还在未与委托人核实的情况下,编造“李某坚持诉讼”的虚假事实。
北京金融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冒用他人名义提起民事诉讼,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民事诉讼秩序构成妨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决定对刘某罚款及予以口头训诫,责令提交具结悔过书。胡某作为职业律师,受托代理行为严重不尽职,客观上帮助刘某实施妨碍诉讼行为,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同样被予以口头训诫,责令提交具结悔过书。两人当庭表示认错认罚,刘某如期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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