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香如故的第一集,已经被骂得很火了。
我大致看了第一集的内容:沈老太爷因为被诬陷,被满门抄斩,女眷全部被带去了教坊司,那里是个官办的青楼,身为沈家妇,不会忍受这样的屈辱,老二媳妇和女儿嘉莲喝下了毒药自尽,其他媳妇们,则选择悬梁自尽,因为没有凳子,所以老太太让她们踩着自己,算是沈家送她们最后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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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儿,在真实历史上不是没有,但把女眷集体自杀放在开头,完全是把例外当成了常态。
你如果去看明代人自己写的故事,会发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二刻拍案惊奇》卷七,讲的就是一个开局相同,结局却完全不同的故事。
主人公吴太守看到一个妓女很眼熟,好像是在哪里见过,便把他叫过来问,女主薛倩自述父亲去世之后,继母无所倚靠,便将自己出卖,得了薛妈七十千钱,遂入妓籍,今已是一年多了。
吴太守费了好些周折,把她赎出来,并且嫁给了薛倩自己喜欢的丈夫。
注意这个故事里的细节。
没有人逼薛倩去死,吴太守的反应是看到她,主动询问了解情况之后帮她认亲、赎身、嫁人,不是“你丢了你爹的脸,你怎么不去死”。
同样是明朝人写的《西游记》里,孙悟空救下了被黄袍怪抢走了十三年的百花羞公主,摔死了公主和妖怪的这两个孩子,送公主回了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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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可没有质问公主失身了怎么不去死,更没说你都跟他有两个孩子了,就好好过日子吧,猴哥选择了出手帮忙。在吴承恩眼中,公主也不该去死。
这是真正的明代市民文学的温度。
生产力低下的年代,人口本身就是最宝贵的资源。
明清确有贞洁牌坊,那是极少数被树立起来的道德样板,就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少了,所以才有牌坊,要是所有人都这样,那牌坊还够发吗?
古人尚且知道:朋友之女沦落风尘,该做的是赎身、嫁人、给她一条生路。
而我们某些编剧,一边喊着“还原古代”,一边让一群女人排着队去死,再拿这具漂亮的尸体去赚观众的眼泪和愤怒,这就是现在要批判的“艳尸文学”。
真正该被还原的,是那个时代里普通人求生的韧性,是文学中那股子热气腾腾的人情味,而不是一群女人踩着老太太的身子悬梁自尽,还要被镜头拍得凄美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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