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9月15日,时代周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获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于泽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于泽作出逮捕决定。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于泽利用担任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于泽出生于1971年10月,1994年毕业于南开大学保险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他早年任职于人保财险天津分公司,历任支公司副总经理、车险事业部总经理等职。2006年转投太平保险体系,先后担任太平财险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市场总监、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并于2016年升任太平财险总经理。2019年11月回归中国人保,出任集团副总裁,2021年起兼任人保财险总裁、副董事长,成为横跨集团与核心子公司的关键管理者。2025年12月,其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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