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获悉,重庆龙九润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9%股权项目正式挂牌,项目编号为202609001950,转让方为重庆九龙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底价为1029.64万元。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已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批准,相关信息已同步对外公示。
本次标的所属企业注册地位于九龙坡区,法定代表人为黄定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企业经济类型为国有独资企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为土地管理业,经营规模为中型,持有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涵盖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等许可类项目,以及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土地整治服务等一般经营项目。本次转让中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受让权,企业管理层无收购意向,转让不会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本次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披露结束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信息披露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设定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本次项目设置的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为205.48万元,意向受让方须在指定时段内完成保证金交纳,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本项目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相关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按公告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拥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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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察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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