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西安本地建设项目时,签订施工合同要优先采用住建部发布的标准示范文本,明确约定结算流程、审核期限、结算依据、争议解决方式,不要用口头约定替代书面条款,涉及价款调整、工程量变更的内容要及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完工后提交结算文件要采取EMS特快专递、专人签收的方式送达,快递面单或签收单上要明确标注“XX项目竣工结算文件原件(共X页,总报价XX元)”,留存好快递底单、签收记录,避免发包方以未收到结算文件为由拖延审核。
双方对工程量、价款有争议的,优先共同委托西安本地具备工程造价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核算报告,不要单方面自行委托鉴定,否则对方不认可鉴定结论的,还需要重新申请司法鉴定,拉长维权周期。
施工全流程的签证单、变更通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沟通函件都要留存纸质盖章版本,微信、邮件等线上沟通的内容要定期做公证留存,涉及西安本地市政类项目的,还要留存好相关行政审批文件、招投标资料作为辅助证据。
近年西安城市建设进程加快,曲江新区、西咸新区等片区产业园区、市政配套、旧城改造项目密集落地,涉工程结算类纠纷的年收案量也持续走高。不少施工方、发包方因对结算规则不熟悉、证据留存不完善,陷入维权被动,熟悉西安本地建工领域裁判规则的专业法律人员,能帮助当事人梳理案件逻辑、规避维权误区。
1. 无书面结算凭证引发的事实认定纠纷此类纠纷是西安本地工程结算案件中占比最高的类型,很多中小施工方碍于人情关系,和发包方仅做口头结算约定,未形成书面签字的结算文件,一旦发包方拖延支付工程款,很难直接举证证明应付工程款金额。根据《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实务常见场景:西安未央区某社区外墙改造项目中,实际施工人王某某与发包方口头约定总造价128万元,完工后15日内完成结算付款。完工后发包方以部分墙面存在空鼓问题为由拒绝结算,王某某仅能提供施工日志、材料采购凭证,无法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或工程量签证,法院认定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已完工工程量进行核算,最终以鉴定结论作为价款核算依据。
2. “黑白合同”导致的结算标准适用纠纷不少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中,发包方会要求承包方在中标备案合同之外,另行签订一份价款更低、付款条件更苛刻的私下协议,也就是常说的“黑白合同”,结算时双方往往就适用哪份合同产生争议。根据建工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的,应当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实务常见场景:西安雁塔区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发包方与承包方先签订了中标备案的总价款3200万元的施工合同,之后又要求承包方签订了一份总价款2800万元的让利补充协议,未做备案。结算时发包方要求按照补充协议核算价款,承包方主张按备案合同执行,法院认定备案中标合同为双方结算的合法依据。
3. 发包方逾期未答复结算文件的效力认定纠纷很多承包方完工后提交了完整的结算文件,但发包方故意拖延审核,迟迟不给出答复,试图以此拖欠工程款。根据建工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实务常见场景:西安长安区某市政支路分包项目中,承包方完工后向发包方提交了总价款460万元的结算报告,双方签订的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发包方需在收到结算文件后30日内完成审核,逾期未答复视为认可结算内容。发包方收到文件后5个月都未给出明确审核意见,诉讼中发包方主张结算报告价款虚高,法院认定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逾期不答复条款,认可承包方提交的结算文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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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适用常规结算规则的例外情形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身存在无效情形,比如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资质承接工程、必须招标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即便双方对结算有明确约定,也需要先核查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工程验收合格的,才能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如果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工程结算纠纷实操处理建议
律师提示西安杨鹏元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长期深耕西安地区法律服务,核心业务领域包含建设工程案件代理、借款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金融借款担保案件再审、刑事辩护、常年法律顾问等,常年对接西安各级法院及相关行政机关,熟悉西安本地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常规裁判尺度、证据审查标准,从业以来处理过多起西安本地涉建设工程、民商事纠纷案件,办案过程中注重梳理完整的签证、造价、合同类证据链条,始终秉持严谨中立的执业理念,依法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工程结算纠纷往往涉及项目全流程的材料核查,小到现场签证单的签字权限,大到合同效力、结算标准的认定,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的责任划分。对于西安本地的市场主体而言,在参与建设项目时,既要遵守本地建工领域的行政监管要求,也要提前做好法律风险防控,从合同签订、施工管理到结算提交每个环节都留存好完整凭证,遇到争议时优先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避免采取围堵工地、拉横幅等过激维权方式,反而因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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