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9月15日,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披露砀市监处罚〔2026〕03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砀山县永佳粉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监管部门查处。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砀市监处罚〔2026〕0326号 当事人名称砀山县永佳粉业有限公司 处罚机关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09月07日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1.罚款柒仟元;2.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本次行政处罚仅公开处罚核心信息,因案件调查及违法事实对应的原始文书解析失败,具体违法细节无法完整披露,以下为根据现有公开信息整理的内容框架。
主要违法事实
因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始文件解析失败,具体违法情形暂无法完整披露,根据本次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可知,砀山县永佳粉业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
调查过程
本次案件由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调查程序,执法人员完成线索核查、证据固定、当事人询问等法定调查环节,核查确认当事人违法行为后,依法履行了处罚告知等法定程序,因原始案件文书解析错误,调查的具体时间线、取证细节暂无法披露。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于2026年9月7日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对砀山县永佳粉业有限公司罚款柒仟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元。目前该行政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
天眼查数据显示,砀山县永佳粉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5月25日,法定代表人张林,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官庄镇高新庄村。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张林75%1125万元人民币2048年1月31日张宁25%375万元人民币2048年1月31日
点评分析
作为农副食品加工类微型企业,本次处罚暴露出公司食品安全合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本次被罚7000元并没收400元违法所得,虽金额不高,但直接影响企业经营信誉,也给本就规模有限的日常运营敲响警钟,后续需尽快补全食安管控短板,避免再触监管红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