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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江西南昌、九江、萍乡
赣州、宜春、上饶、抚州
发布公告
9月18日上午
将试鸣防空警报
南昌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备设施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西省警报设施管理办法》,南昌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6年9月18日上午10时0分至10时15分在南昌市城区、开发区、南昌县县城、进贤县县城、安义县县城和应急广播覆盖范围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种类,除参加活动的单位外,全市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的工作、学习、生活照常进行。
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10:00至10:03鸣放预先警报;
10:06至10:09鸣放空袭警报;
10:12至10:15鸣放解除警报。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13日
九江
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九江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6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15在中心城区统一试鸣防空警报。
三种防空警报发放时间及音响信号:
10时00分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时06分至10时09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时12分至10时15分,试鸣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望全体市民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对借机闹事扰乱社会秩序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九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1日
萍乡
萍乡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定于2026年9月18日上午10时统一组织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中心城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二、试鸣时间及形式:2026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03发放预先警报(响36秒,停24秒,反复循环持续3分钟);10:06至10:09发放空袭警报(响6秒,停6秒,反复循环3分钟);10:12至10:15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三、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并保持正常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秩序。
特此通告。
萍乡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8日
赣州
赣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切实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公众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能力和认知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26年9月18日在我市中心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时0分至10时15分。
二、警报试鸣范围及方式
中心城区的固定警报点统一鸣响警报信号,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同步发布提示信息。
三、警报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循环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循环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
请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我市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赣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9日
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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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
公 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醒市民勿忘国耻,做到以史为鉴,警钟长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西省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57号令)有关规定,上饶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6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防空警报试鸣。
具体信号及时段:
10时00分至10时03分: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
10时06分至10时09分: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
10时12分至10时15分: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为1个周期)。
试鸣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上饶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7日
吉安
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检验全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定于2026年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至10:15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全市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
三、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信号:10:00至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长3分钟;
空袭警报信号:10:06至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长3分钟;
解除警报信号:10:12至10:15,连续鸣3分钟。
请广大市民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吉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8日
抚州
抚州市人民政府公告
为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提高全体市民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和人防工作的自觉性,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状态及运转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西省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57号令)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6年9月18日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抚州市城区、临川区抚北镇、上顿渡镇范围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及具体信号
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10:00至10:15,防空警报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依次鸣放。具体信号及时段:
10:00至10:03: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
10:06至10:09: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
10:12至10:15: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为1个周期)。
二、试鸣方式
通过无线遥控统一发放音响警报器、电视警报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电视1套)、广播警报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交通音乐频率95.5兆赫兹)。
(一)各级组织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适时结合警报试鸣开展国防教育和人防演练。
(二)广大市民应对试鸣活动予以充分理解,并将试鸣消息相互转告。
(三)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抚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2日
勿忘国耻,警钟长鸣!
来源:江西共青团
值班编校:罗晶晶、徐贵保
值班主任:齐菲斐
值班编委:黄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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