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润达光伏又收到监管措施。
江苏证监局9月4日作出〔2026〕101号决定,对江苏润达光伏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严冬和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安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决定书于9月11日在官网公开。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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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认定,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润达光伏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严冬、时任董秘张安乐,未忠实勤勉履职,对本次违规负有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两名责任人一并出具警示函,相关记录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提示,警示函属于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但会对公司后续融资、资本运作形成约束。
公开信息显示,润达光伏股票自2026年5月6日起停牌,公司已多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按照股转规则,挂牌公司逾期未披露年报,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重大风险,本次监管警示落地,并未消除公司摘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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