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宜州市盈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将自然人罗某列为被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由,将于2026年11月1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金融审判庭负责承办,主审人为徐某,目前相关庭审筹备工作正按司法流程推进,本次涉诉事项将对涉案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认定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宜州市盈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罗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17 15:0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二十一法庭(B4 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06156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徐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涉及主体为宜州市盈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自然人罗某,案件属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民商事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106156号,庭审排期定于2026年11月17日下午3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第二十一法庭开展,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借款的具体金额细节,后续该案件的审理进展将由法院金融审判庭依照相关司法程序推进,相关裁决结果将直接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划分。
天眼查数据显示,宜州市盈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9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樊强,所属行业为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宜州市庆远镇南环路(台胞联谊村)。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广西发达贸易有限公司30%6002015-09-07韦国楼10%2002016-09-07陈柳伶10%2002015-09-07曾桂强10%2002015-09-07曾桂松10%2002015-09-07
点评分析
本次宜州市盈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是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债权的常规举措。后续法院生效裁决将明确借贷双方权责,助力企业厘清债权债务关系,为后续合规处置相关资产、保障自身经营权益提供清晰的司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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