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披露由伊犁金融监管分局作出的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涉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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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主要存在三项违法违规行为: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以及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该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罚款20.7万元。
相关人员范江、常小明、马志英、雷秀苹被警告并罚款合计4.8万元。
上述处罚合计25.5万元,决定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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