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ST明德提问:“公司实控人同时兼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身兼数个最高控制权,如果能力不足或存在长期不作为或者无成果,是不是也意味着损害了广大中小股东投资者的权益?贵司是否有相关的监督检查机制?”
针对上述提问,*ST明德回应称:“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制衡监督体系: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独立履职,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接受董事会、股东会的监督与考评,重大经营决策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切实维护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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