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2月10日,保定市体育场,刘青山、张子善站在临时法庭面前。两万多人到场旁听,审判结果没有留下悬念:死刑,立即执行。就在这场公审的背后,有一个人没有站在台上,却承担了极大压力,他就是天津行署副专员李克才。
很多人只记住了刘、张二人的结局,却容易忽略,案件并不是凭空暴露出来的。真正把问题捅破的,是长期与他们共事、又始终拒绝沉默的李克才。
1951年11月21日,保定召开增产节约会议。会场里有八百多名代表,张子善也在其中。轮到李克才发言时,他没有讲空话,而是用了近一个小时,逐项揭发刘青山、张子善在天津专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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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发言并非一时冲动。李克才出生于1917年,河北行唐人。抗日战争时期,他参加革命,后来进入地方政权工作。解放战争后期,他调任天津行署副专员,成为刘青山、张子善的下属。
刚到天津时,他对这两人并非没有敬意。刘青山参加过高蠡暴动,张子善也曾在国民党监狱中坚持斗争,在革命队伍里都有资历。可接触一段时间后,李克才发现,过去的功劳并不能抵消现实中的蜕变。
据案件材料,刘青山曾将修建武清县杨村机场的款项挪作“机关生产”资金;张子善也把省政府拨给干部家属的救济粮款挪用。两人还涉及侵吞救济物资、骗取贷款等问题,累计数额达到旧币171亿余万元。
数额只是账面上的冰冷数字。那个年代物资极其紧张,这些钱粮如果用于民生,可以购买大量粮食和棉布,关系到许多普通家庭的生计。李克才清楚,问题已经不是作风松散,而是性质严重的经济犯罪。
他曾多次劝告二人,得到的却是讥讽。刘、张甚至说他是“怂包”“胆小鬼”。李克才先后向上级反映,还两次申请调离天津地委,但都没有获准。想躲开,却没有躲成。
有意思的是,张子善后来试图用私人关系缓和局面。1951年夏天,李克才的妻子生下孩子,张子善亲自登门,留下两百万元旧币,说是给孩子买奶粉。李克才回家得知后,立即让人退回。几天后,对方再次送来更多钱,仍被原样退还。
这件事让李克才彻底明白,靠私下提醒已经解决不了问题。毛泽东提出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后,他带着厚厚的材料来到河北省委。负责接待的薛讯看完材料,问:“你能保证材料真实吗?”李克才回答:“我可以向毛主席保证。”
这句话分量很重。因为一旦材料失实,揭发者本人也要承担责任。薛讯随后将材料带入省委会议,案件由此进入正式调查程序。11月29日,张子善被捕;12月2日,刘青山回国途经天津时被捕。
处理结果最终确定为死刑。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在保定设立临时法庭,公开审判刘青山、张子善。当天下午一点多,两声枪响结束了这起案件。刘青山35岁,张子善37岁。
案件告一段落,李克才却没有把自己当成“立功者”。他反而进行了自我检讨,认为身边同志早已发现问题,如果能够及时抵制奉承、严肃批评,甚至提前采取组织措施,事情或许不会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后来,他还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检查自己在案件中的责任。
这不是姿态。李克才后来常说:“别人不管的,我管;别人不做的,我做。”1978年恢复工作后,他先后在衡水、沧州任职,担任过副专员、地委副书记和沧州地委第一书记。相关文学作品和电影后来表现这起案件时,他被化名为“林克俭”。
1990年8月,李克才离休。离休并不意味着他对原则问题闭口不言。此前与他关系不错的平易杰调任沧州地委书记后,被人举报长期占用公物、租用高级轿车。李克才核看材料后,没有因为熟人关系回避,而是第二天写下举报信,署上自己的名字。
中央纪委派出调查组后,平易杰的问题被查实。1995年5月,新华社播发消息,平易杰被撤职。多年过去,李克才仍然没有改变处理问题的方式:不看关系,不看级别,只看事实。
生活中的他同样克制。建国初期实行薪金制时,他被定为10级,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级别长期未变。他住着普通平房,儿子近50岁仍是科级干部,他没有为住房、提拔向组织开口。下基层吃饭,他坚持按标准交费,连别人准备赠送的土特产,也要求照价付款。
晚年接受题词邀请时,李克才写下十六个字:“无私无畏,敢讲真话;揭露腐败,不徇私情。”这十六个字,正是他在刘青山、张子善案件之后,继续走过的那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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