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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融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在县商务中心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善习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炳文、张明宽出席会议,县领导阳春、罗国华、吴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曹磊,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有关单位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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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融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覃嘉鑫 摄)
会议听取和审议《融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融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及融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融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融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送审稿)、融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送审稿),表决通过有关代表事项及融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会议还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职人员作供职表态发言,领取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郭善习指出,未成年人犯罪防治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至关重要。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先、保护并重,落实有力举措,聚焦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是事关长远发展的底线工作,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企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整改、举一反三,要强化环保督察,扎实推进问题查摆整改,巩固工作成效。
会上,郭善习还代表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向全体委员五年来履职尽责、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五年来,各位委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为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 公告·
融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6年9月11日融安县第十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人事任免事项(一)
根据融安县监察委员会的提请:
任命黄龙同志为融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韦敏同志的融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人事任免事项(二)
根据融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任命费长春同志为融安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融媒体中心记者:覃嘉鑫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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