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第七批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天津开标,产生拟中选结果。此次集采首次集中采购23种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共有156家企业的558个产品投标,148家企业的517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临床在用的主流产品普遍拟中选。
与此前相比,这一批集采的一个明显变化是进一步强化“反内卷”。国家医保局介绍,本次集采借鉴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经验,引入“双锚点”价格离散度控制机制:报价明显偏低的产品,不再能够通过极端低价影响其他企业的报价;报价低于入围均价两个标准差的产品,即使接受中选,约定采购量也为0。本次共有6个产品触发这一规则。
与此同时,本次集采还新增“不带量复活”选项,一些临床需求量大的产品,即使没有按照正常竞价规则直接中选,在符合相应价格条件后仍有机会进入中选范围,但不获得约定采购量。
一边防止企业通过极端低价“抢量”,一边又给部分未正常中选的临床主流产品留下进入中选范围的通道。集采规则为什么这样调整?“中选但采购量为0”意味着什么?患者看病和医院选择耗材又会受到什么影响?
23种消化介入耗材集中采购
此次纳入国家集采的23种耗材,主要用于消化道疾病内镜手术治疗。
国家医保局介绍,其使用场景覆盖胆胰结石、消化道息肉和肿瘤、消化道出血等治疗。一台内镜手术中,往往需要使用圈套器、止血夹、注射针、导丝、取石网篮、扩张球囊等一种或多种耗材。
这类耗材的一大特点,是临床使用量较大,同时产品型号较多,不同手术、不同患者对耗材的功能和规格要求也并不完全相同。因此,与一些产品相对标准化的耗材相比,如何在降价的同时保留足够的产品选择,是此次集采规则设计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从开标结果看,临床主流产品普遍拟中选。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临床每年使用量超过200万个的消化介入注射针,共有32家企业投标、28家企业拟中选;生产企业数量最多的消化介入取石网篮,69家企业投标、64家企业拟中选。具有特殊功能的覆膜肠道支架、多级扩张球囊导管等,也均有企业拟中选。
此次集采同时采取医疗机构按厂牌填报需求量的方式,并根据医疗机构需求量、供应能力等因素划分竞价单元。对于具有特殊临床功能特征的产品,在价格比较时也做相应处理,以体现不同产品之间的功能差异。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肝胆胰外五科科主任沈云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从临床来看,约九成内镜相关耗材被纳入此次集采,在降低患者整体治疗开销的同时,也给医生保留了较为充分的临床选择空间。
此次集采拟中选结果公示后将于近期正式发布,预计2027年1月实施。自2020年以来,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采累计已纳入165种医用耗材。
报价过低,中选也可能“没有量”
集中带量采购的基本逻辑通常被概括为“以量换价”:医疗机构汇集一定时期的采购需求形成规模采购,企业通过降价参与竞争,中选企业则获得相对明确的约定采购量。
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报价越低,获得的采购量就一定越多。
第七批耗材集采进一步设置了防范异常低价的“双锚点”机制。
国家医保局介绍,对于报价低于入围企业平均价格一个标准差的产品,不再把这一低价作为计算企业之间价差的锚点,以排除个别异常低价对其他企业报价的影响;如果报价进一步低至入围均价两个标准差以下,企业仍可以接受中选,但约定采购量直接为0。
这里所说的“标准差”,可以简单理解为衡量一组报价分散程度的统计指标。如果同一竞价单元入围企业的可比申报价大多集中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内,个别企业的报价明显低于整体水平,就可能落到一个标准差甚至两个标准差之外。
因此,“低于两个标准差”并不是监管部门直接认定这一价格低于生产成本,也不意味着相应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是通过统计方法识别明显偏离整体报价水平的低价,防止极端报价改变整个竞价体系。
这一规则的重要变化就在于,将“中选资格”和“获得约定采购量”进一步区分开。
企业报出极低价格,可能仍然获得中选资格,但无法凭这一报价获得集采承诺的采购量。此次开标中已有6个产品因此出现“中选但约定采购量为0”的情况。
类似机制此前已经在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使用。国家医保局将其概括为“畸高价要出局、畸低价不带量”。前者继续通过价格竞争治理虚高价格,后者则试图限制企业依靠非理性超低报价争抢市场份额。
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江滨表示,集采改革并不是要挤压企业合理利润,而是要压降不合理运营成本。集采需要同时兼顾患者减负、医保基金高效使用和产业良性发展,追求的并非绝对低价,而是合理价格水平。
这也意味着,“反内卷”并不是集采不再要求降价。价格仍然是企业竞争的重要因素,只是极端低价不再天然具有优势。对于企业而言,报价需要更多考虑成本、供应能力和长期履约,而不只是争夺最低报价。
临床需要的产品,可“不带量复活”
本次集采一方面对异常低价产品实行“中选不带量”,另一方面专门设置了另一种“不带量”机制——“不带量复活”。
两种“不带量”看起来相似,政策目的却并不相同。
消化介入耗材产品种类多,医生在长期使用中也可能形成相对稳定的操作习惯。一些医院需求量较大的产品,可能因为企业报价没有达到正常中选条件而落选。如果这些临床使用量较大的产品全部退出中选范围,医疗机构原有耗材结构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为此,本轮集采设置直接中选、带量复活和不带量复活等不同中选路径。
按照采购文件,“不带量复活”仅向A竞价单元中首年采购需求量排名第一的申报企业开放。相关企业如果未通过前两条路径正常中选,在满足相应价格条件后仍可以获得拟中选资格,但协议采购量为0,也不参与剩余采购量分配。
换句话说,“复活”解决的是“还能不能进入集采中选范围、供医院选择”的问题,而不是重新给企业承诺一笔采购量。
国家医保局介绍,新增这一选项后,本次集采临床需求量最大的产品全部实现拟中选。
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价格研究中心主任路云表示,对于报量第一的企业,可以在降低价格获得带量中选和以相对较高价格不带量中选之间作出选择,这实际上给企业留下了更多自主空间,也有助于引导企业理性竞争。
对医疗机构而言,这也意味着集采并非简单地只留下价格最低的少数耗材。医疗机构前期按厂牌填报需求,临床主流产品普遍拟中选,再通过复活规则为部分高需求产品留下入口,目的都是尽量减少集采对正常诊疗和医生产品选择的影响。
患者看病和医院选耗材将有什么变化?
从第七批耗材集采的规则看,价格竞争仍是集采的核心机制之一,但价格已经不是唯一考虑因素。
除了“双锚点”和“不带量复活”,本次集采还进一步强调产品质量和供应保障。国家医保局提出,质量是“入门证”,保供是“结算单”。企业参与投标需要满足相应质量条件,集采落地后,医保部门还将配合药监部门加强质量监管,并压实中选企业供应责任。
特殊功能产品的价格比较也并非“一刀切”。按照采购文件,对多级扩张、覆膜等部分具有不同功能特征的产品,通过价格折算等方式体现差异。这意味着功能更加复杂的产品并不需要与基础功能产品简单按照绝对价格高低竞争。
对患者而言,最直接的影响仍然是降低耗材费用。
消化介入治疗往往需要同时使用多种耗材,此次23种产品集中进入国家集采,国家医保局预计将整体减轻消化介入治疗费用负担。目前,国家医保局尚未公布本批集采产品的总体平均降幅,因此不能简单按照某一降价比例推算患者整个手术费用的下降幅度。患者最终支付的医疗费用还包括医疗服务、药品、检查等其他费用。
沈云志表示,此次将临床高频使用的内镜耗材较为完整地纳入集采,有助于避免只有部分耗材降价、其他耗材仍维持较高价格的情况,从而降低患者整体治疗开销。
对医院而言,集采之后也并非意味着“只能使用价格最低的产品”。对于带量中选产品,医疗机构需要按照协议落实约定采购量;同时,按厂牌报量、主流产品普遍中选、特殊功能产品差异化竞价以及“不带量复活”等机制,也为临床留下了一定选择空间。
从这一轮规则变化看,国家集采正在进一步区分“低价”和“合理低价”:既通过规模采购继续挤出高值耗材价格中的不合理空间,也通过限制异常低价、保留临床主流产品、强化质量和供应要求,避免价格竞争走向另一个极端。
国家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地组织中选企业和医疗机构做好生产供应、协议签订、挂网采购等工作,推动本批集采结果落地,让患者及时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白爽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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