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披露2026年9月修订的公司章程文本,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共设置十二大章节及两大附件,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框架,细化公司治理全流程规则,相关修订方案尚需提交后续股东会审议批准。
据章程披露核心基础信息显示,福田汽车前身为1996年8月28日经北京市政府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1998年6月2日登陆上交所上市,当前注册资本达791740.0367万元,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7917400367股。公司设立之初的百家发起人合计认购股份14412万股,核心头部发起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北京汽车摩托车联合制造公司 9252 实物 1996年8月 2 常柴集团有限公司 1500 货币 1996年8月 3 武进柴油机厂 750 货币实物 1996年8月 4 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 500 实物 1996年8月 5 扬州新星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 货币 1996年8月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在原有治理框架基础上新增多项特色机制:一是明确建立创新容错机制,相关人员在合规履职前提下推动的创新项目未达预期且未谋取不当利益的,可免除相关责任;二是将绿色发展理念与社会责任履行纳入章程,要求公司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主动参与公益帮扶、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三是新设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任,统筹推进环境、社会及治理相关工作落地。
在公司治理权责划分层面,新版章程进一步细化了各主体履职边界:董事会成员共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下设审计/内控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五大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内控委员会依法行使原监事会相关职权。同时章程对各类对外投资、资产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作出明确量化约定,例如年度累计对外投资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关联法人年度交易总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逐级审批。
利润分配规则方面,章程明确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除特殊情况外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本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5%,同时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差异化设置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最低占比要求,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回报权益。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还同步配套更新《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两大附件,对股东会召集表决、董事会运行流程等细节作出进一步规范,待后续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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