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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底,华盛顿的一个决定,在全球贸易圈炸开了锅。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宣布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60个经济体征收新一轮关税,其中对中国加征12.5%的额外关税,法律依据是《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名义理由是中国”未能有效禁止强制劳动商品的进口”。消息一出,不仅中国商务部第一时间表态”坚决反对”,外交部发言人毛宁的一句回应,更是让现场沉默了好一阵——美国自己都没有批准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强制劳动的核心公约,凭什么拿这个标准来罚别人?
这件事要从头说起,才能看清它背后的逻辑。
时间回到2026年初,特朗普政府在贸易战上连遭法律挫折。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对等关税”超出了总统权限,属于违法行为。基于《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颁布的临时性全球10%附加税,按照法律规定最多只能执行150天,到2026年7月24日自动到期。这意味着,华盛顿苦心经营的多项关税工具在同一时间段内接连失效或受阻,手里的牌越来越少。
在这种背景下,第301条调查的启动,明显带有”补位”性质。2026年3月12日,USTR对60个经济体同时发起调查,理由是这些国家和地区”未能对强制劳动生产的商品实施进口禁令”,因此构成”不合理行为,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这套法律表述听起来冠冕堂皇,但仔细一看,所谓的”国际标准”,其实是美国自己在单边决定哪些国家的做法合格、哪些不合格,并不存在任何多边谈判或国际共识的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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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USTR公布了调查结论,认定60个被调查经济体全部存在”不合理行为”,并提出加税方案:已建立强制劳动进口禁令、或在双边协议中作出相关承诺的经济体加征10%;其他经济体一律加征12.5%。中国被归入12.5%这一档,大陆和香港均在列。公告一出,外界立刻注意到一个细节——连日本、韩国、欧盟这些美国的传统盟友,都被纳入了调查名单,只是根据配合程度给了不同的税率待遇,而中国则被单独列为最高档,没有任何通融余地。
经过公开征询意见、公开听证会等程序,USTR于2026年7月23日宣布最终措施,对中国正式加征12.5%的301条款关税。从时间节点上可以看出,这一措施恰好在第122条临时关税到期的同一天接力落地,整个操作近乎无缝衔接,显示华盛顿早已为这次“换挡”做好了周密部署。
就在措施落地的第一时间,中国商务部发表声明,明确表示“坚决反对”,批评美方行为是“典型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行为”,并声明将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商务部还特别指出,美方在中美经贸磋商中明确承诺,对中国商品的替代加征关税不会超过20%,目前12.5%的税率虽然在承诺范围之内,但中方对美第一轮所谓芬太尼关税和对等关税的反制措施仍然有效。而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毛宁的回应更是直接点到了问题的要害: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强制劳动的核心条约,正是界定“强制劳动”这一概念的国际法律基础,而美国恰恰是ILO成员中极少数至今未批准第29号《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的国家之一。一个连相关国际公约都不愿签署的国家,偏偏要以这套标准的守护者自居,拿来评判、惩罚其他国家,这在逻辑上本身就站不住脚。这番话说完,在场的记者沉默了片刻——因为这个反问,是有事实依据的,很难正面反驳。
美国在ILO核心劳动标准方面的批准记录,确实相当薄弱。ILO设立了10项核心劳动条约,被视为全球劳工权利的基准框架,但美国至今只批准了其中2项,是发达国家中批准率最低的之一。其中,第29号《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正是专门规制强制劳动行为的核心条约,美国数十年来以“国内法律已足够”为由拒绝批准,至今未加入。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中国虽然也有若干核心条约尚未批准,但在劳动保护立法领域持续推进,且在ILO框架内参与度不断提升。美国拒绝签署公约,却以公约所对应的议题为武器制裁他国,这种“用自己不愿遵守的规则要求别人”的逻辑,在国际外交场合里本就难以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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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他国,这种”用自己不愿遵守的规则要求别人”的逻辑,在国际外交场合里本就难以立足。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这次301条款关税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就在2026年5月,中美双方在日内瓦进行了高级别经贸磋商,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美方将对中国商品的综合关税从145%大幅降至30%,中方也将对美关税从125%降至10%,双方签署了联合声明,外界普遍将此视为中美贸易紧张局势的一次重要缓和。不到两个月之后,这笔新的12.5%关税就出现在谈判桌旁边,客观上对5月达成的缓和基础形成了新的压力。这也说明,华盛顿在贸易政策上的操作逻辑,并非遵循一条线性的谈判轨道,而是多线并进——一边谈,一边找新的施压支点。
这种做法在法律层面同样争议重重。美国国内已经有多方声音指出,用301条款调查”强制劳动禁令的执行情况”,是对这一条款适用范围的扩展性解释,传统上第301条主要针对贸易伙伴的具体歧视性政策,而非对某一全球性劳工议题执行情况的整体评判。这意味着,未来不排除有更多国家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就此提出争端解决申请,中国也不例外。中方已多次表明立场,认为美国的单边关税措施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并保留在多边框架内追究的权利。
还有一点值得特别关注。在这次被列入调查名单的60个经济体中,台湾地区也在其中,最终被给予了特殊处理——根据USTR最终决定,台湾地区出口至美国商品的301关税,采用与最惠国税率合计不超过12.5%的封顶方式计算,实际税率负担相对低于对大陆的直接叠加模式。这一差异化安排,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华盛顿在关税工具运用上兼顾地缘政治考量的惯常做法,并非纯粹基于劳工标准的客观评判。
回到整件事最核心的问题:这轮以”强制劳动”为名的关税行动,实质是美国在多项加税工具相继受阻后,寻找新的法律外衣来维持对华贸易施压的一种操作。从时间节点的精确衔接,到税率档位的精心设计,再到对中国单独适用最高档的安排,这背后的政治意图并不难读懂。而毛宁在记者会上那句关于”公约批准”的追问,恰恰戳穿了这套逻辑的软肋——以道德高地为幌子的贸易战,在事实面前是经不起审视的。从目前的态势来看,中美贸易摩擦并未因5月的磋商而进入真正的平稳期,双方在关税问题上的博弈,仍在持续演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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