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中国水运报)
9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国海事局发布的《平陆运河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9月15日起正式实施。
广西海事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日斌介绍,现行内河和沿海通航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作为全国通行的一般性法规,难以完全覆盖平陆运河“通江达海”的特殊性。内河船舶与海船在同一条水域交汇运行,亟需一套统一、清晰的航行规则。《规定》正是对这一现实需求的回应。
《规定》指出,平陆运河全域实行分道通航制,统一执行靠右航行、左舷会船。在青年枢纽上下游,分别明确“上行让下行”与“逆流让顺流”的避让要求。钦州湾特定海域已建成全国首个“相当A级”航区,符合标准的内河船舶经检验证书签注后可合法进入该海域,江海联运的关键通道由此打通。
《规定》明确,在青年枢纽至G75兰海高速钦江大桥水域设置“夜间静音区”,每天22时至次日6时禁止船舶鸣放声号,紧急避险除外。平陆运河钦州市区段穿城而过,两岸居民集中,此举在保障航行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夜间休息的干扰。
据悉,当前具备平陆运河通航资格认定的船舶已达到570艘,取得“平陆运河航线”签注的船员达到681名。运河通航后,西南地区货物经运河出海较传统路径缩短内河航程560公里以上,综合物流成本降低18%至30%。
王日斌表示,广西海事局将严格依法履职,全力维护平陆运河安全、畅通、有序的通航环境,为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贡献海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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