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压实社会组织主体责任,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生态,近日,云南省民政厅集中通报3起社会组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聚焦违规收费、长期不参加年度检查等突出问题,覆盖省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层老年协会等多个类别。通过公开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进一步严明监管底线、压实合规责任,引导全省各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持续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社会团体会费收取是社会组织日常运营的关键环节,必须严格依照章程和国家规定执行,严禁违规收费。
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中,云南省文化艺术交流协会违规收取会费问题极具代表性。经查,该协会在运营期间,向某企业违规收取3万元会费,此次收费的标准、流程均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构成社会团体违规收费违法行为。该协会的行为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二十六条,以及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相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云南省民政厅对该协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针对违规问题,该协会积极落实整改工作,于今年6月全额退还违规收取的3万元会费,全面梳理完善内部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审批流程,补齐管理短板。经民政部门核查验收,该协会整改全部到位,合规运营秩序全面恢复,已被依法移出活动异常名录。此次整改落实,充分体现了民政部门容错纠错、惩教结合的监管原则。
年度检查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社会组织法定义务,是监管部门规范社会组织运行、防范行业乱象的重要手段。部分社会组织漠视法律法规,长期不履行年检义务,最终被依法从严处置。
云南爱咨家——艾滋病咨询服务中心因连续脱检被撤销登记,成为严肃警示案例。该机构作为从事艾滋病咨询公益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本应严格遵守登记管理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管,但经查其连续两年未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拒不履行法定备案、年检义务,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鉴于其违法情节严重,拒不配合监管工作,云南省民政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该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有力维护了公益服务领域社会组织的监管严肃性。
基层社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便民公益服务的重要力量,同样纳入常态化、规范化监管范围,不存在监管盲区。大姚县金碧镇香木廊老年协会违法违规案例,彰显了我省民政系统纵深推进基层社会组织整治的坚定决心。
经查,该老年协会连续3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长期脱离监管,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相关规定。为严肃行业纪律、规范基层社会组织管理,大姚县民政局依法对该老年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基层老年协会直接服务辖区老年群众,关系基层民生服务和基层治理成效,此次处罚有效杜绝了基层社会组织“松散管理、无人监管”的乱象,为县域基层社会组织合规运营划定清晰红线。
社会组织作为衔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重要载体,在公益服务、社会治理、行业发展、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法合规运营是其存续发展的根本前提。下一步,全省民政系统将持续深化社会组织常态化监管整治工作,坚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精准监管,持续加大对违规收费、拒不年检、内部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记者 郭婷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