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蒙城县逍遥路小学李廷峰法治副校长,为逍遥路小学一至六年级师生带来了一场生动而深刻的“法治副校长说校纪”主题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伊始,蒙城县逍遥路小学安全办主任刘汉清向全体师生介绍了本次培训会的背景及要求。法治教育是青少年成长路上的必修课,希望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思考,将法律知识与校规校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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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中,李廷峰针对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能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贴近生活的案例,分两部分展开讲解。在第一部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重点分析了校园欺凌、套路贷、网络黑恶势力等隐藏在身边的“伪装者”,通过真实案例警示同学们校园欺凌并非“玩笑”,施暴者需承担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并传授了“三要三不要”的应对原则。在第二部分“生态环境法典”宣讲中,李廷峰结合今年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法律条文转化为“不乱扔电池”“不捉三有动物”“垃圾分类投放”等生活场景,通过“玩火引灾赔偿几十万”“捞个福寿螺引发公益诉讼”等配套案例,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违法同样需要监护人担责。现场互动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举手,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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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最后,谢明校长作总结发言。他对李廷峰的精彩宣讲表示感谢,并对全体同学提出要求:希望大家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将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日常学习生活中,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抵制不良行为,远离黑恶势力与违法犯罪;同时从小树立生态环保意识,从垃圾分类、节约资源等小事做起,争当“生态法治小卫士”,共同守护平安、和谐、美丽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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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是蒙城县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具体实践,不仅提升了逍遥路小学师生的法治素养和安全防范能力,也为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注入了坚实的司法力量。(通讯员:胡二峰 王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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