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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领导曾让我写一个关于当地某行业的情况反映,以便制定出台相关办法。我用AI工具列举了四方面的问题表现,让它给我匹配四个发生在当地的真实案例。它很快给我匹配好了相关案例,数据、地名、当事人等都非常详细,看上去似乎无懈可击。结果,差点捅出‘大篓子’。”
据《廉政瞭望》报道,近日,某县一名干部宋平讲述了自己使用AI工具的情景,他在提交这份材料前,为了保险起见,对AI匹配的案例进行了核实,“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四个案例中,两个张冠李戴,两个凭空捏造。这个案例给各级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都上了堂“警示课”。
身处AI时代,很多人都在使用AI,但也要有边界,比如,不能用AI造谣、生成论文等。那么公职人员能不能用AI写材料?拿上述干部体验来说,明显不适合用AI写作,一方面,用AI写出的材料错误百出;另一方面,AI代替干部亲自走访、核实资料等,致使材料缺少“泥土味”。
任何人写材料,首先要获取真实信息、真实资料,其次是动手写作。但AI提供的信息与资料,无法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如果贸然使用,将会对决策等产生严重误导。例如上述干部要写的材料是为制定出台相关办法作参考的,必须反映行业真实情况,否则制定的办法会“走样变形”。
该干部经过核实发现AI不靠谱,避免了捅出“大篓子”。但记者在多地调研采访时发现,有的干部对AI工具的使用,正从辅助参考滑向代笔依赖,“AI幻觉”风险开始渗入严肃工作场景。更有个别干部过度依赖AI,但又忽略了AI可能带来的风险,从而给基层治理带来了全新问题。
由此可见,此前公文起草屡屡被曝出抄袭事件,如今又因为使用AI带来新的风险。这既是“懒政病”,也是因为对新问题缺少设防。中办、国办2012年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公文作出规范,规定公文拟制“一切从实际出发”,但若用AI写公文,大概率偏离实际。
那么,该不该“一刀切”禁止使用AI起草公文呢?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既要看到使用AI有好处,比如可以为公文起草提供参考,为部分材料提供线索,可起到一定辅助作用,也要看到在AI时代禁用AI是禁不住的。唯一的办法就是以问题为导向,对公文起草使用AI要划清楚边界。
即AI工具在公文起草中只能起辅助作用,决不能将公文起草全交给AI并充分信任。至于哪些公文起草工作可以借助AI,哪些工作禁止使用AI,要有明确规定。譬如,需要反映行业、地方真实情况的材料,必须要亲自调研、核实,决不能用AI来写,否则应视为抄袭,依规严肃处理。
除了要对使用AI起草公文划清边界,还应该对AI时代的公文加强审核,甚至必要时要使用一些专业技术手段检测公文有没有“AI成分”。因为无论是官方材料还是公报、通知等,都代表了相关部门、单位的真实意思,一旦出现抄袭、错误等问题,都有可能严重损害发布者的公信力。
不仅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公文抄袭、使用AI问题进行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否有必要与时俱进予以修订,也值得思考。如果该条例对公文拟制环节使用AI、搜索工具等作出明确规定、划清边界,不但能避免公文抄袭现象,也能防止公文出现AI带来的各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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