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谢英凯因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被舟山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谢英凯作为船长未按规定制定航次计划,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违反了海事航行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定要求,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其海事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从业资质核验、航行作业安排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谢英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10*******5011 违法案由船长未按规定制定航次计划,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7032010111-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七)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10 作出处罚机关舟山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船员谢英凯,其违法事由为作为任职船长未落实法定航行安全管理责任,既未按规范要求制定对应航次的航行计划,也未在船舶开航前核验确认船舶自身状态、船员配置均满足适航、适任的硬性要求。本次处罚对应的文书编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32010111-1-2,针对该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置为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310*******5011,作出该处罚的直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七)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主体机关为舟山海事局。海事部门本次公示相关处罚信息,也意在督促广大船员尤其是船长岗位从业人员严格落实航行安全主体责任,从航次筹备源头筑牢海上航行安全防线。
事件点评
本次舟山海事局对涉事船长谢英凯的处罚,属于船员个人履职违规的行政惩戒,仅针对其未按规定制定航次计划、未保障开航时船舶船员适航适任的个人违法行为,不涉及任何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资质与主体信用,警示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航行安全合规要求,规避履职疏漏引发的行政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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