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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代步、买菜接娃
电动自行车都是首选交通工具
小电驴子想停哪里就停哪里
不堵车,方便又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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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拥有小电驴的车主们注意啦!
在随县,已有两名电动自行车车主因违停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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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随县消防救援局工作人员在随县神农·外滩首府、新厉山小区开展消防夜查时,发现有两位业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单元一楼的公共门厅内,经核查,这两人经常将电动车违规停放,且经消防救援人员提醒后拒不改正,此行为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监督人员依法依规对两人分别给予处罚款人民币550元、65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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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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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什么会被处罚?
一起来看看
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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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第七项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根本
连日来
随县各地扎实推进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切实推行梯度执法管控
从严震慑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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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
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
相比2022年上升17.4%
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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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通过一组图
学习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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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消防提醒您:
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
严禁在建筑内的楼梯间、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门厅等公共区域
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隐患就藏在侥幸背后
灾难总发生在每个不起眼的瞬间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生命无价
不要等到出事才后悔莫及!
来源 | 随州消防 随县消防
编辑 | 张艳琳 杨圆圆
审核 | 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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