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视听广南GNTV)
为切实保障八宝镇河灯节、丰收节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有效防范、遏制无人机违规飞行带来的空域干扰、安全隐患及治安风险,全力维护活动现场及辖区周边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与活动正常开展。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本次大型活动期间辖区无人机飞行管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河灯节:2026年9月10日17时至2026年9月10日22时
丰收节:2026年9月23日8时至2026年9月23日19时
二、管控区域
河灯节:八宝镇集镇全域,八宝河风雨桥至老桥。
丰收节:河野村委会河野和牙龙村小组,八甲社区江中和对河村小组全范围。
三、严格禁止违规飞行行为
管控时段内,在上述管控区域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或空管相关部门报备审批,擅自操控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升空飞行。管控设备涵盖各类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穿越机、航模、无人飞行器等低空飞行设备。
严禁使用无人机实施高空抛物、偷拍偷窥、扰乱公共秩序、干扰活动正常运行、危害公共安全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四、飞行报备审批规定
因活动应急救援、官方宣传、公益保障等特殊工作需要,确需在管控时段、管控区域内开展无人机飞行作业的,作业单位或个人须提前向公安部门提交书面报备申请,如实填报飞行人员信息、飞行设备参数、飞行时间、飞行范围、作业用途及安全防控措施等相关资料。
经公安部门审核同意、取得飞行许可后方可依规飞行。飞行作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低空飞行管理规定,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和调度,严格把控飞行范围与高度,留存飞行全程记录。凡未完成报备审批、未取得飞行许可的,一律禁止飞行。
五、法律责任与处置措施
管控期间,对拒不遵守本公告规定,未经报备擅自飞行、违规飞行,或不服从现场管理、干扰活动有序开展的,我镇将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置,现场采取警示驱离、设备暂扣、强制迫降等措施制止违规飞行行为。
对情节轻微的,当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整改;对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造成公共安全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因违规飞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活动中断等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六、相关要求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及广大群众、无人机飞行爱好者要自觉遵守本公告管控要求,主动配合本次活动空域管控工作,严格规范自身飞行行为。各村(社区)务必做好辖区宣传告知工作,引导群众知规守规。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类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共同筑牢辖区公共安全防线,保障本次大型活动圆满顺利举办。
特此公告。
文章来源:八宝镇人民政府
编辑:赵 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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