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在夜色中,敲响了聂村高家的院门。
高家见她可怜,便收留了她。
谁知高家女婿赵文举是个好色之徒。半夜摸进她的房间欲行不轨,却在黑暗中摸到了一个让他魂飞魄散的秘密,这个“女人”竟是男儿身!
一声“人妖”的尖叫,撕开了明朝成化年间最耸人听闻的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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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速之客
1477年7月13日,真定府晋州聂村。
天色将晚,高家大院里飘着晚饭的香气。
主人高宣算得上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乡绅,平日里重孔孟,乐善施。
这天,一家人正围坐着吃饭,门外突然来了个不速之客。
这是个女人,背着个小包袱,脸上的胭脂还没卸干净,身量比寻常女子高出不少。
她站在门口,神色凄惨,说自己叫“桑春”,是赵州人。
然后开始做自我介绍:
小女原是个乐户家的女儿,父亲早年跟人斗殴死了,母亲靠做牙婆和女工拉扯她长大,后来母亲也病倒了,不得已把她卖给了大户人家做婢女。
14岁那年,主家见她生得乖巧,收了她做第四房妾室。
可主母善妒,她又没生下一男半女,这十几年来受尽了打骂,胳膊上全是被木棍抽出来的淤青,实在熬不下去了,这才连夜逃了出来。
高宣听完,捻着胡子沉吟了一会儿。
他暗想,这女子是大户人家的逃妾,自己要是收留了她,万一主家找上门来,说高家窝藏人口、勾引家眷,那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他掏出些碎银子递过去,说姑娘你还是去镇上投宿吧,村口出去走五六里就有客栈。
这时候,高宣的女婿赵文举插了嘴:“岳父,天都快黑了,一个女子走夜路多危险。咱家南厢房不是空着吗?让她住一宿,明早再走也不迟。”
高宣面子上过不去,只好勉强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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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文举嘴上说得好听,心里打的却是另一副小算盘。
送桑春进了南厢房安顿好后,他装模作样回书房点灯读书,竖着耳朵等。
一直等到三更天,其他房里鼾声都起来了,他才蹑手蹑脚举着灯溜到南厢房门口,推门就摸上了炕。
“妹子,好妹子……”赵文举饿虎扑食一般朝床上的人影扑了过去,搂住就乱亲乱摸。桑春惊醒过来,拼命挣扎,拿拳头捶他。
她越挣扎,赵文举越来劲。左手按住她,右手顺着衣襟就往胸口探,竟是一马平川。他又往下摸了一把,脸色骤变,弹起来连退好几步,差点摔在地上。
“人、人妖!人妖啊……”
(明朝的“人妖”,纯粹指“男扮女装或女扮男装的人”,与今天的含义有区别)
这嗓子喊得又尖又响,整个高家大院都被惊醒了。
众人举灯笼凑近一看,床上那“女子”虽然披头散发、气喘吁吁,可分明是个男人。
高宣又惊又气,命人拿麻绳把这“人妖”捆了,连夜押往晋州衙门。
人妖浮现
起初,晋州知县只当这是个有伤风化的奇案。
穿女人衣服骗吃骗喝,顶多打几十板子撵出去。可等衙门的板子刚一举起,还没落下,他就软了骨,一五一十全招了。
衙役们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知县的笔差点从手里掉下去。
这人真名“桑冲”,太原府李家湾人。
幼年的时候被卖给别人了别人家,那家男主人有恋童癖,早早把他当作“人妖”养着。
缠足、学女工、学描眉画鬓,当男妾一样糟蹋。
桑冲17岁那年逃了出来,一路乞讨到大同府,给人家做了杂役,后来遇见了一个叫谷才的人。
谷才收他为徒,把他彻底改造成了女人的模样,修眉、盘髻、学女红、学做饭,除了生孩子,女人会的他全会。
成化三年,20岁的桑冲学成出师。
流窜作案
他在大同城物色了第一个目标,一户姓林的富商家。
那家老爷常年在外跑生意,家里只有年轻的林夫人带着仆人看家护院。
桑冲扮作逃难的“张春”,先接近林家浆洗衣服的王婆。王婆心善,把他领回家住了几天,见他勤快懂事,就引荐进了林家做杂役。
桑冲手脚麻利,又会做女红,很快就得了林夫人的青眼。
他先是说些体己话哄夫人开心,渐渐又聊到“女子同宿无损贞节”的话头上去。
林夫人长年守空房,心里早就空落落的,被他这么一撩拨,就点头应了同床。
等灯一吹,桑冲露出男子本相,林夫人又惊又慌,却没有喊人。
此后两人厮混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风声走漏,桑冲连夜逃离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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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十多年里,他的足迹遍布大同、平阳、太原、真定、保定、顺天、顺德、河间、济南等府州县的七八十个村镇。
每到一处,他都先踩点打听谁家的男人常年不在家,再扮成逃难的寡妇或者小妾混进去,想方设法接近主妇。
对大多数女子,他只用些甜言蜜语哄骗,说什么“我也是女人,咱们姐妹同宿不碍事的”。等生米煮成了熟饭,那些女子怕家丑外扬、怕没了名声、怕被夫家休弃,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也有贞烈的女子死活不肯就范的。
遇到这种情况,桑冲就用师父传给他的“迷咒”,拿鸡蛋清和七个桃核烧成灰,新针捣烂了,兑上一口烧酒,合成迷药,趁人不备往脸上一喷,再念几句咒语,人就手脚发软说不出话来。完事之后念解咒,人醒了,哭也哭不出声,告也告不赢。桑冲再跪下来磕头赔罪,那些女子又能如何?报了官,先被毁掉的是自己的名节。
10年,182名女子。
桑冲自己交代,他最多只在一个人家里待三五天,得手就立刻转移,绝不逗留。
就是靠着这份“谨慎”,他居然连续10年逍遥法外,直到撞进高家,栽在了好色的赵文举手里。
此案难断
案子报到真定府,上级也犯了难。
按《大明律》,桑冲这罪行该判“刁奸”,也就是诱奸罪,最重不过杖一百。
可182名受害者,10年跨区域流窜作案,还广收门徒,把迷奸的手段到处传授,山西太原一带已经冒出来好几个跟他一样的“人妖”——任茂、张虎、张端大、王大喜、任昉、孙成、孙原,全是从他这里学的本事。
要是只打一百板子,天理能容吗?
可判重了,不但无律可依,且超出了州县权限。
还有个更棘手的问题,那些失身的女子怎么办?
182个人里头,确实有小部分是中了迷药被迫的,可绝大多数是半推半就、被甜言蜜语骗上了床。
按律法,这就是通奸罪。要是把她们全抓来审,多少人要被休回娘家,多少户人家要家破人亡?不抓吧,地方风气败坏怎么解决?
府州县各级领导都很挠头,只好把案子层层上报。
最后都察院拟了罪名,奏请成化皇帝御批。
成化皇帝朱见深越晚卷宗,提笔批字:“这厮情犯丑恶,有伤风化,便凌迟了。”
凌迟,民间叫“杀千刀”。这是明朝最重的刑罚,通常只用在谋反、弑亲这类重罪上。
桑冲成了少数几个因为“风化罪”被凌迟处死的人。
至于那些受害女子,朝廷倒是开了恩:“奸非出本心”,一概不予追究。
案子虽然结了,可“人妖公案”的影响远远没有结束。
后话
这桩案子太过离奇,一个男人扮成女人,十年间辗转半个北方,骗了那么多的良家女子,而那些人被他玷污之后居然多数沉默不语,这话传出去,谁听了不后背发凉?
明朝中后期的士大夫们津津乐道这件事,嘴上骂着“伤风败俗”,心里却把它当成了绝佳的谈资。
100多年后,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面有一篇《人妖》故事,讲的是一个叫王二喜的男扮女装者诱奸马万宝妻子的案子。这个王二喜,正是桑冲的徒子徒孙。
袁枚在《子不语》里也记了一则《假女》故事:贵阳有个姓洪的男人假扮女子到处行奸,被捕之后还满不在乎,口口声声说按律法“刁奸”罪不至死。可他最后还是没能逃掉。
从成化十三年那声“人妖”的尖叫开始,这个名字就成了一个时代的阴影。
所有人都害怕身边突然冒出一个“逃难的女人”,害怕自己家的女人被人骗了还不敢说,害怕那些光明正大走进家门的人,其实披着一张人皮面具。
匪夷所思的是,这桩案子从头到尾,受害者几乎都选择了沉默。
这才是最让人脊背发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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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个女人,没有一个主动告发。不是不敢,是“不能”。在封建社会里,一个女人的名节比命还重要。
只要事情没有败露,哪怕受了天大的委屈,她们也只能忍气吞声。
桑冲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才屡试不爽,疯狂作案,一作就是十年。
这桩案子过去500多年了。
如今回头看,桑冲被凌迟,不是因为182个女子受了多少苦,而是因为他“情犯丑恶,有伤风化”。
历史记得桑冲,却不顾念那些女人的痛苦。
此乃那个时代的悲剧。
参考资料
《庚巳编·卷九·人妖公案》陆粲
《聊斋志异·人妖》蒲松龄
《子不语·假女》袁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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