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英美法中适用于空气污染、噪声等对公众共同权利造成侵害的“公共妨害”行为,被延伸到数字平台。针对平台的诉讼从传统的消费者保护视角,转向更具系统性的公共健康视角
平台不再是被动承载第三方内容的中介,而是需要承担产品设计责任的经营者
已有的判罚将对全美正在推进的同类诉讼产生深远影响,大量案件正在倒逼平台修正其成瘾性产品运作机制,并从根本上推动社交媒体监管责任体系的重构
今年以来,政府介入数字平台决策的趋势在全球范围内愈发显著。即使在崇尚“市场自由”的美国,政府介入平台决策也不再被视为禁忌,而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现实选择
数字平台治理正从“管内容”走向“管智能”,通过对人工智能这一“看不见的决策者”的规制,让数字平台运行逻辑与国家利益“对齐”
文 | 周宁南
2026年以来,国际社会针对数字平台的诉讼接连取得突破性进展,一系列重要裁决标志着“穿透式”治理——要求平台的算法设计和运行逻辑向国家和社会利益看齐——已从制度设想落地为主要经济体加速推进的现实路径,并正在成为人工智能时代规范平台运行的关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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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社交媒体受害者纪念日活动在美国华盛顿举行(2026 年 6 月 23 日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公共健康成为追责突破口
近期,国际社会以数字平台导致未成年人成瘾、危害公共健康为由发起的一系列诉讼接连胜诉,成效远超以往以“反垄断”工具对平台进行的监管尝试,为全球数字平台治理开辟了新前景。
一是首次认定数字平台构成“公共妨害”,平台“免责时代”或将结束。人们对平台损害精神健康的认识不断深化,为受其侵害的未成年人维权打开了思路:传统英美法中适用于空气污染、噪声等对公众共同权利造成侵害的“公共妨害”行为,被延伸到数字平台。针对平台的诉讼从传统的消费者保护视角,转向更具系统性的公共健康视角。
2026年以来,美国法院在一系列针对元宇宙平台公司(Meta)等数字平台的青少年安全诉讼案中作出标志性判决,首次把脸书(Facebook)等平台给用户带来的综合性伤害认定为“公共妨害”。这意味着,平台不再是被动承载第三方内容的中介,而是需要承担产品设计责任的经营者。相关诉讼案中的控方律师表示,数字平台就像烟草公司一样,需要为香烟成瘾性等产品危害负责。
二是数字平台被判以成瘾性设计牟利,被责令整改运作机制。不少研究证实,对数字平台的过度使用,会损害用户的情绪调节能力,用户下线后会出现戒断反应并形成成瘾性循环,其精神层面的负面影响已被精神病学界与法律界对标吸食大麻、赌博等成瘾性行为。
美国裁决数字平台致人上瘾的“第一案”于2026年8月由29个州联合作出,Meta同意和解并支付180亿美元为其“成瘾机制”缴纳罚款和进行补偿。期间,不少内部人士作证表示,美国数字平台为追求利润,蓄意让青少年上瘾。例如,Meta公司前工程总监阿图罗·贝哈尔当庭表示,Meta在设计产品时始终将利润置于安全之上,只关注人们使用产品的频率和时长,即使明知这会损害他们的心理健康。Meta公司一项内部研究也表明,照片墙(Instagram)会让青少年上瘾。各州检察长均表示,Meta“开发了一系列旨在最大限度延长用户在其应用程序上停留时间的心理操控功能”,年轻人尤其容易受到此类功能的诱惑,易造成抑郁、焦虑、饮食失调和其他心理问题。
在该案中,29个州原本提出约1.4万亿美元的赔偿金额,但与Meta和解仍被视为一项胜利,因为Meta承诺对产品核心算法进行大规模调整,包括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禁止夜间使用、停止向未成年人进行个性化推送等。这场诉讼实现了对一家科技公司的“穿透式”治理,这是美国国会长期没有做到的事。加州总检察长罗伯·邦塔表示,Meta已同意进行大规模改革,这将降低社交媒体对孩子们的危害,并为孩子们及其家庭带来巨大改变。
三是各类平台均面临规制,平台监管责任体系正在重塑。美国各界已认识到,仅对目前涉案的少数平台进行管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成瘾问题,必须为全国所有平台制定统一的监管规则,才能避免监管盲区。
科罗拉多州总检察长菲尔·韦瑟表示,青少年经常在数十个平台间切换,和解的实际成效取决于能否形成行业通用规则,让所有平台遵循。Meta也在与各州的和解协议中提出不能“选择性执法”,部分罚款应在其他平台同步纠正“成瘾机制”后缴纳。目前,美国各州已有上千个针对不同平台的相关诉讼正在推进。美国数字成瘾诉讼专家、威斯康星大学教授阿努杰·德赛认为,已有的判罚将对全美正在推进的同类诉讼产生深远影响,大量案件正在倒逼平台修正其成瘾性产品运作机制,并从根本上推动社交媒体监管责任体系的重构。
“一案一诉”难以走远
“一案一诉”的维权模式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目前还无法将诉讼成果转化为系统性的法律制度。
一是各方对于数字平台致人成瘾还存在分歧。
Meta从未承认其产品会致人成瘾,其以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未收录“数字平台成瘾”为由,主张“数字平台成瘾”缺乏权威医学依据,不应作为追究法律责任的科学基础。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心理学教授、成瘾实验室负责人拉拉·雷指出,传统成瘾问题如酗酒、吸烟等,均经过长期、系统的研究才得以厘清成瘾机制,而数字平台是否会导致成瘾,目前还缺乏政府资金支持的系统性研究,很多方面还有待系统研究和记录,“科学发展有点儿滞后于实际情况”。
政策上围绕这一议题同样存在分歧。案件的主审法官伊冯娜·冈萨雷斯·罗杰斯明确裁定,平台所采用的无限滚动、自动播放、通知推送等设计功能是否构成成瘾并造成伤害,应由法官根据事实证据进行裁量,无需依赖“临床诊断标准”来认定产品设计的危害性。这一立场获得了部分政策界人士的呼应。欧盟委员会委托专家小组撰写的一份报告也认为,过度使用数字平台会损害幼儿大脑发育,加剧青少年心理健康危机。但是,美国科技政策智库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ITIF)援引美国卫生局局长办公室2023年一份题为《社交媒体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咨询报告认为,数字平台对青少年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在缺乏科学共识情况下判定数字平台致人上瘾是对数字平台的“妖魔化”。
二是数字平台与健康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成为控辩交锋焦点。
Meta等数字平台在诉讼中反复强调,青少年心理健康是极其复杂的问题,不能与任何一个数字平台建立直接的因果联系。这一策略使Meta在多起诉讼中占据了有利地位。例如,2026年7月,一名15岁的佛罗里达州男孩起诉Meta及其数字平台,声称其产品导致其患上抑郁症和焦虑症。Meta的通讯总监安迪·斯通公开回应称该男孩平均每天只花几分钟在脸书和照片墙上,并质疑平台使用与其自称的心理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终,这些诉讼在原告没有收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撤诉、和解。
在尝到该策略的“甜头”之后,Meta开始将同一逻辑延伸至已败诉的案件,通过上诉程序继续挑战因果关系的成立。2026年3月,洛杉矶法院判决Meta和优兔(YouTube)因故意设计成瘾性产品,导致一名20岁女子因幼年沉迷上述平台而患上社交恐惧症。Meta随即于6月提出上诉,力图以“使用时长有限”等理由推翻陪审团对因果关系的认定。
三是诉讼驱动的监管模式能走多远存在不确定性。
在相关立法缺位的情况下,仅凭陪审团实现对数字平台的有效监管,效力明显不够。Meta虽同意限制未成年人对数字平台的使用,但平均每天仍允许使用2小时,对使用内容也未做规定。这一妥协方案在控方内部引发普遍不满。阿图罗·贝哈尔认为,“这些限制相当于说‘你一天两个小时内抽多少烟都行’,但并不能让香烟更安全。”Meta以十年内支付不到200亿美元的代价,了结了可能高达上万亿美元的索赔。控方在和解中作出重大让步折射出,在缺乏联邦层面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法庭对于将“成瘾设计”认定为违法缺乏足够信心,难以在审判中坚持立场,在不确定性面前选择妥协,令管制效力打了折扣。
既有判例对未来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Meta与各州达成的协议以公司不承认不当行为为前提,通过金钱赔偿和自愿性整改换取诉讼的终结。这意味着,关于“成瘾设计是否违法”的核心法律问题并未获得终局性裁定,未来能否以“成瘾设计”规制数字平台还存在变数,数字平台仍有可能以“技术中立”为由拒绝承担责任,颠覆当前已取得的诉讼成果。
国际社会探索系统化治理
近年来,国际社会不断探索数字平台系统化治理体系,但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治理理念、制度上差异显著,总体仍不成熟。
一是立法禁令成为多数国家的首选路径,但执行效果存疑。
美西方不少精英人士长期关注数字平台致瘾现象,并通过政策倡议推动相关治理进程。美国纽约大学社会心理学者乔纳森·海特2023年出版的著作《焦虑的一代》,集中反映了他们的治理理念。海特在书中直观展示了数字平台的使用和人们心理健康问题同步增长的态势,把数字平台的使用对健康的危害比作酒精或香烟成瘾,得到了美西方政策制定者的重视。澳大利亚、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立法禁令作为主要治理工具。例如,2024年12月,澳大利亚成为全球首个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数字平台禁令的国家,限制16岁以下儿童使用任何社交媒体平台。此后,英国宣布禁止16岁以下儿童使用某些平台,预计于2027年初生效。法国议会批准了针对15岁以下儿童的禁令,正在接受宪法审查。西班牙也于2026年2月提出类似禁令。
然而,禁令的有效性从出台之初便饱受质疑。由于缺乏有效的年龄认证机制,相关禁令在实践中很容易被未成年人绕开。部分研究发现,澳大利亚相关禁令实施后,仍有超过70%的青少年持续使用受限平台。美国智库布鲁金斯学会在2025年底发布的政策分析认为,即使禁令能够实施,人们也可能会转向看电视、玩电子游戏,甚至探索“互联网的阴暗角落”。
二是一些“穿透式”监管尝试缺少技术主权支撑,沦为保护主义工具。
相比于其他地区针对平台成瘾等特定问题采取诉讼或“一刀切”式立法等碎片式治理模式,欧盟尝试推出完备的“穿透式”监管制度设计。欧盟凭借《数字服务法》《数字市场法》以及即将出台的《数字公平法》,试图构建一套覆盖立法、技术、执法多层面的系统化监管体系,把对未成年人等群体的保护纳入数字平台的系统合规义务之中,通过统一法律框架穿透平台的产品设计、算法运行和商业模式。2026年5月,欧盟委员会官员在哥本哈根人工智能与儿童欧洲峰会上表示,成瘾行为、网络欺凌等风险,是数字平台“将儿童注意力当作商品”的商业模式的结果,欧盟将通过《数字公平法》直接针对平台的“成瘾性和有害设计实践”,彻底改变数字平台内容无限滚动、持续推送通知等“黑暗模式”。
然而,从欧盟当前的数字立法实践来看,欧盟以平台成瘾为由对外国数字平台处以数亿美元罚款,却未改变这些数字平台的核心算法和商业模式。这种“不改算法就罚款”的执法模式,越来越显现出将非欧盟企业当作变相税收对象的倾向。美国政府官员批评欧盟借科技监管之名限制美国科技公司运营,实质上构成“数字贸易壁垒”。Meta首席执行官扎克伯格更直言,此类罚款形同对美国科技企业征收的“关税”。
三是美国数字平台治理实践滞后,面临较大阻力。
长期以来,美国政府将数字平台视为对外扩张的工具,在国内纵容其攫取公民数据牟利,凭借垄断地位扮演数字经济“守门人”角色,甚至操纵信息分发,深度介入大选等政治议程。尽管部分有识之士指出数字平台已演变为“监控资本主义”,呼吁以反垄断等工具实施深度监管,但这些呼声始终未能转化为实质性政策行动。美国政府和国会在数字平台监管问题上的长期不作为,迫使民众转向以诉讼途径对抗平台侵权。
面对数以千计的诉讼浪潮和日益高涨的民意压力,美国众议院于2026年8月仓促通过《儿童互联网和数字安全法案》,试图将对数字平台的约束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引入“平台主动防止和减轻对未成年人的特定伤害”等核心条款。然而,这些条款在参议院遭遇重大阻力。8月5日,参议院商务委员会以口头表决方式明确拒绝接受这一条款,使得联邦层面的统一立法陷于僵局。
“穿透式”治理是全球趋势
数字平台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乃至公共舆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旦出现算法偏差、信息分发失序或运行逻辑与社会公共利益脱节等问题,数字平台便可能从“创新引擎”变为“公共风险源”。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穿透式”治理引导数字平台规范健康发展,正在成为国际数字治理的前沿议题。
其一,政府引导重要数字平台决策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新选择。今年以来,政府介入数字平台决策的趋势在全球范围内愈发显著。美国开放人工智能研究中心(OpenAI)创始人萨姆·奥尔特曼公开表示,随着人工智能系统智能水平的持续提升,OpenAI越成为全球不可或缺的数字基础设施,就越难以回避政府层面的治理介入。今年6月,美国政府与OpenAI讨论政府入股的可能性,核心关切在于如何让这类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数字平台决策符合公共利益。这一动向表明,即使在崇尚“市场自由”的美国,政府介入平台决策也不再被视为禁忌,而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现实选择。
其二,人工智能和数字平台共同治理是治理新重点。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日益成为数字平台的“智能核心”,未将人工智能算法纳入治理的数字平台监管,只能触及内容审核等外围环节,无法穿透至数字平台的行为逻辑。当前,主要经济体已将人工智能算法置于数字平台治理的核心位置。例如,欧盟在《数字服务法》中,将推荐算法列为核心审查内容。这类动向表明,数字平台治理正从“管内容”走向“管智能”,通过对人工智能这一“看不见的决策者”的规制,让数字平台运行逻辑与国家利益“对齐”。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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