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借钱,碍于情面不打借条,钱还能要回来吗?湖南华容法院这起判例,给大家提了个醒。
秦某和周某是朋友。周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秦某借钱。秦某分别于2025年1月13日、1月18日,通过微信向周某转账3万元和1万元,合计4万元。双方没有出具书面借条。
到了2025年7月,秦某通过微信向周某催讨欠款,并要求对方补写借条。周某回复说:"请你放心,我不赖皮,只是钱真没回来,我会想办法一定处理。"
可之后周某一直没有还钱。秦某多次沟通无果,将周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周某没有出具借条,但秦某提供了微信转账凭证,以及催讨还款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两者互相佐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借款事实。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受法律保护。
最终,法院判决周某偿还秦某借款4万元及相应利息。
法官提醒:
民间借贷,最好签订书面借条,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利息等内容。如果确实没有借条,一定要保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聊天记录中对方承认借款事实的表述,在法庭上可以作为关键证据。
素材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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