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敏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镇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认定、处罚依据及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对内河航行秩序常态化监管的公开披露内容。
本次针对该起航行违规行为作出的罚款处置,将直接对当事人的内河航行相关从业信用记录产生对应影响,督促相关航行参与者严格遵守内河航行规则,维护辖区通航秩序稳定。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张敏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42030345-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12*******7101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7 作出处罚机关镇江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处罚的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张敏,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30345-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12*******7101。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符合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相关规范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敏成立日期2008年4月14日,法定代表人张敏,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项城市郑郭综合市场。
事件点评
本次公示的海事处罚针对自然人张敏的内河航行违规行为,与企业主体无直接关联。该案例明确了未按规定航路航行的违规认定及处罚标准,可为相关航运企业完善船员航行合规培训、规避同类航行风险提供明确的合规参照,助力企业强化内河航行安全管理,降低运营中的合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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