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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安徽法治报》头版头条
“习近平法治思想润江淮”专栏
原标题
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同题共答
600多年的石头村“活”过来了
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潘莹莹 曹文豪
青石砌墙,石板铺巷,始建于明代的定远县永康镇黄圩村,距今已逾600年,是皖东丘陵地区极为少见的石头建筑群。然而,两年前,这里还是墙体开裂、木梁腐朽的衰败景象。
转机始于一份人大代表建议。这份建议经由“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被定远县人民检察院“接单”办理。检察长带头勘查、制发检察建议、三级检察机关联动……一纸检察建议最终撬动400万元修缮资金。
如今,修旧如旧的黄圩村不仅留住了乡愁,更走出了一条“保护+活化”的新路。
石头古村拉响“保护警报”
走进黄圩村,错落的石屋、幽深的古巷引人驻足。但这份古朴,曾一度面临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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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前
作为省级传统村落,黄圩村留存有明清时期石构民居、古门楼、古巷道等大量历史遗存,对研究江淮宗族聚落形态、传统营造技艺与地域历史文化具有较高价值。历经600余年风雨,管护力量捉襟见肘,核心建筑墙体开裂、木梁腐朽,部分民居屋面破损,古巷道石板松动,排水设施老化,传统风貌岌岌可危,安全隐患重重。
“老房子是祖宗传下来的宝贝,坏了太可惜。”守着老屋的村民们,满心焦虑。
这份焦虑,很快被人大代表带到了定远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一份关于加强黄圩村古民居保护的建议,拉响了这座百年石头村的“保护警报”。
检察机关接单办理迅速介入
建议没有止步于纸面。依托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线索被快速移交至定远县检察院。
“传统村落不可再生,保护等不得、慢不得。”收到线索后,定远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昌杰亲自办理此案。他带领公益诉讼团队扎进黄圩村,逐户踏勘、详细记录:黄家标宅(古私塾)的雕花木窗糟朽欲坠,黄启本住宅墙体开裂,多栋建筑构件腐朽,存在严重坍塌风险;古门楼、古巷道等历史环境要素同样破损老化,垃圾杂物堆积,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持续受损……踏勘结果不容乐观。为彻底摸清底数,办案团队又陆续走访村内群众和村镇工作人员,并专程咨询文物保护专业人士意见,将建筑本体损毁、管护责任分散等问题逐一摸清。
一纸建议撬动400万元修缮资金
摸清症结后,为尽快消除古村建筑坍塌损毁安全隐患,定远县检察院于2025年5月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遵循“修旧如旧、最小干预”原则,对濒危历史建筑实施加固修缮,同步保护古村落街巷格局与整体风貌。
检察建议凝聚起保护合力。同年7月,职能部门回复:400万元修缮专项资金已筹措到位。鉴于工程招标施工需合理期限,定远县检察院依法中止审查,给予合理履职期限。
案件牵动各方关注。其间省检察院、滁州市检察院与定远县检察院三级联动,实地考察指导;县人大、县政协协同监督,形成“人大+政协+检察”监督合力。
修旧如旧古韵再现焕发新生
历经近一年精心施工,5栋濒危建筑完成抢救性加固,12栋传统建筑修缮如初,古巷道、古门楼等4处历史环境要素同步修复,消防、洪涝等基础设施得以完善。经多部门联合验收,修缮工程全部完工。修旧如旧的私塾旧宅、古朴的石头民居,连同子母井、古城墙,共同勾勒出黄圩古村新生的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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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后
今年6月,定远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前往黄圩村,现场核查整改成效,并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评议认定:行政机关已全面履职,公共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定远县检察院依法决定终结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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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不能仅止于抢救,更要让传统古村落在乡村振兴中焕发新生。”在王昌杰的协调下,检察院协同文旅部门,积极助力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与价值转化。县文旅局深度挖掘黄圩村明代移民文化与江淮石头建筑文化底蕴,系统打造特色文旅产品体系。从传统开笔礼体验到“三街八坊”古法作坊,再到筹备中的石头房民宿……如今黄圩村正走出一条“保护+活化”的新路,曾经濒危的老屋,有望成为文旅融合的新IP。
第106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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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丨郭伟 二审 丨吴荧
来源丨安徽法治报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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