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9月7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草说明指出,现行公路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公路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确定的收费公路政策打破了我国单纯依靠公共财政发展公路的资金约束,在有力推动我国公路交通跨越式发展的同时,部分条款已与公路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收费期限届满后高速公路的管理养护资金筹集方式,目前尚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随着早期建设的高速公路收费陆续到期,为避免后续管理养护资金断档,有必要对公路法进行修改。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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