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无小事
车辆违停看似一时方便,
实则危害深远
不仅阻碍通行
还会增大道路盲区
诱发“鬼探头”等交通事故
规范停车
让安全出行从脚下延伸到 “车位”
以规范停放守护通行安全
用举手之劳共建有序交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那么我们该如何避免违停?
哪些区域不可以停车呢?
注意!这些地方不能停车!
停车请遵循“八字”标准
入位
机动车停车必须在泊位内停放,严禁越线、压线停放。
顺向
车头须朝道路方向或按箭头指示停放,在准许临停的道路上,机动车必须按行驶方向停放。
齐头
车体与停车泊位前段标线基本垂直,并排停放车辆车头基本对齐。
按时
在限时性泊位停车要按时停放,到时间及时驶离。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环境
来源 | 开平公安
编辑 | 江海区委宣传部
关注【江海高新发布】
读懂高新 关注江海
新闻资讯 一手掌握
![]()
![]()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