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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密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诉密云交通支队、密云区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案。该案由本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凤丹担任审判长,密云区副区长王磊、密云交通支队队长谭惠南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密云公安分局、密云区政府及下属单位40余名相关执法人员现场观摩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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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系因一起交通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2026年3月15日17点,正值下班放学高峰时段,陈某将驾驶的车辆停放在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少年宫路口非机动车道内。执勤民警发现后,告知该处不能停放车辆,为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劝导其尽快驶离。陈某表示将车辆停放该处是为接孩子放学,附近没有停车位置,不配合民警指挥尽快驶离。执法记录仪清晰显示,陈某停车期间,车道内有大量非机动车通行,不仅造成交通拥堵,更易发生车辆剐蹭,威胁行人和车辆安全。警情发生后,密云交通支队立即启动应急处置,认定陈某实施了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当场决定对陈某处以罚款100元。陈某不服,向密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密云区政府维持上述处罚决定。陈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密云交通支队和密云区政府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法定职权、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执法程序四个方面,紧扣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原被告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及辩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规范有序、重点突出、逻辑清晰,旁听人员专注观摩,庭审现场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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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密云区副区长王磊作为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听取了原告意见,并就如何实质化解本案行政争议发表意见。王磊副区长表示,平安顺畅出行,是全社会共同的殷切期许,需要每一名交通参与者共同努力,也需要交管部门秉持客观、严谨对每一起交通违法案件开展调查处理。对交通领域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体现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法治意识。密云区将始终站稳为民立场,用心用情回应群众出行诉求,持续优化路网通行条件,以本次庭审为契机,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庭审结束后,立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目的,密云交通支队直接解答陈某的疑问,消解其对办案民警的误解;合议庭向陈某进行充分释法明理,支持行政机关合法行政行为的同时,对陈某进行教育引导,使其从情理上接受处罚决定,最终撤回对处罚决定的起诉。
此次庭审不仅是一起个案的专业审理,更是一场鲜活生动的法治课堂。庭审过程中,行政机关负责人自觉树立行政争议化解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履行出庭应诉义务,积极发声回应群众诉求,既展现行政机关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纠纷、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的责任担当,也体现了司法审判对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密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到行政案件当事人“告官能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通过示范庭审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助推辖区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
以上内容来自:密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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