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聊起褚时健,总会冒出一个绕不开的争论:就算他为国家做出再大贡献,终究是受过法律审判的人,到底算不算得到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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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有中央领导到玉溪卷烟厂视察,专门跟省里的领导交代,要特殊对待这位老人,他对中国烟草行业的发展,功不可没。
这句话没有华丽的修饰,也不是什么平反通告,却是来自上层对他过往功绩的公开肯定。既没有抹去他犯下的错误,也没有因为他的过错,就全盘否定他实打实创造出来的价值。
1979年,褚时健接手玉溪卷烟厂的时候,这家工厂早已破败不堪,濒临倒闭,日常运转全靠上级拨款勉强维持。厂里设备老旧,效益惨淡,工人的日子过得十分艰难。就是在这样一个烂摊子之上,褚时健靠着敢闯敢干的魄力,一点点把厂子盘活。
他抓生产、改工艺、拓市场,硬生生把一个濒临关门的地方小厂,打造成闻名全国的红塔集团。十几年时间,红塔为国家上缴利税高达991亿,品牌隐形资产也达到400亿。在当年的云南,红塔的税收撑起了地方不少建设,省内多条高速公路、多所学校、医院,还有部分公共建筑,建设资金都来源于红塔集团上缴的税收。很有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庭审现场,褚时健身处法庭,还自嘲说自己算是回家了,这个地方当年还是他主持装修的。
功劳摆在明面上,但不能因此就回避他犯下的错误。褚时健在法庭之上,也没有一味狡辩,坦然承认自己的问题:在不该拿报酬的时候,拿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待遇,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没有守住无私奉献的底线。
不少人会疑惑,他十几年一共拿到八十多万,放在那个年代,这笔钱到底算不算巨额贪腐?
这里要分清一个现实,不同岗位,承担的责任、做出的贡献本就不一样。普通上班族和执掌千亿级国企的一把手,所处的位置天差地别,不能用普通职工的薪酬标准,去衡量国企掌舵人的付出。褚时健的案件,也间接推动了国内国企高管薪酬制度的改革。在他出事之后,国家调整了国企负责人激励政策,允许优秀国企管理者拿到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年薪,他的继任者,合法年薪就达到千万级别。
网络上一直流传一种说法,认为褚时健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才落得这般下场。传闻当年有领导前来视察,私下找到褚时健打招呼,说过几天自己的亲戚会来找他,希望多多关照。没过多久,对方亲属找上门,想要一张一车皮香烟的批条。九十年代香烟批条含金量极高,拿到手转手就能赚大钱,褚时健严守规章制度,没有徇私舞弊,直接拒绝了这个请求,也因此得罪了人。
不过这只是民间流传的传闻,没有官方的实锤佐证,只能当作坊间故事参考,不能当作既定事实。
但不得不佩服褚时健的胸襟。人生遭遇毁灭性打击,女儿在狱中离世,自己被判无期徒刑,家破人亡,承受了普通人难以想象的苦难。可当听到领导对自己功绩的肯定,积压在心底多年的委屈,也慢慢释然了。
褚时健是人,不是神。世间本就没有完美无缺的人,有高光的功绩,也会有无法洗白的过错。他为国家创造了泼天的财富,也触犯了法律,并且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极其沉重的代价。我们可以敬佩他干事创业的能力,却不能一味洗白他的过错,看待人物,应当功过分开,客观理性。
很多人都会感慨,如果当年有完善的企业家容错机制,允许将功补过,褚时健或许不会走到这一步,能够继续发挥自己的能力,为国家创造更多的价值。可历史没有如果,一切都已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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