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武松因涉及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瞭望的海事违法行为,被九江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9月4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涉事海事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管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作业资质核验、从业信用评价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武松 违法案由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2102030075-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128*******0274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4 作出处罚机关九江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武松,涉及的违法事由为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30075-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128*******0274,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九江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武松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2日,法定代表人武松,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全国流动。
事件点评
本次九江海事局对涉事主体武松作出2800元的海事行政处罚,事由为未采用安全航速航行、未按要求保持瞭望,处罚严格对应内河交通安全相关法规条款。该处罚督促涉事主体严守内河航行操作规范,规避航行安全隐患,也为同类航运相关主体敲响合规警钟,助力维护辖区内河通航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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