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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旅游旺季,大量游客沿国省干道进入甘孜州观光游玩。甘孜州高寒草甸土层浅薄、植被生长缓慢,一旦遭受人为破坏,自然恢复周期长、修复成本高。近年来,自驾车辆擅自碾压草原、国省干道沿线未经审批私建服务驿站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草原生态造成严重损害。为保护草原资源,强化普法警示,现将有关法律规定、典型案例、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典型违法案例
案例①:陈某等人驾驶越野车在天然草原上肆意漂移碾压草原,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公开道歉。
案例②:某村集体在已承包的草原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修建综合服务驿站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属于非法使用草原,被责令限期拆除恢复植被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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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前 恢复后
二、相关法律条款
①机动车违法碾压草原。
1.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七十条:非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未事先报告、未按报告路线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三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裁量标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 的通知》(川林规发〔2023〕1号)规定,一是造成草原轻微破坏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5倍以上7倍以下的罚款,依法赔偿损失;二是造成草原严重破坏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7倍以上9倍以下的罚款,依法赔偿损失。
②非法使用草原私搭乱建。
1.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对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擅自将草原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六倍以上十二倍以下的罚款。2.裁量标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 的通知》(川林规发〔2023〕1号)规定,一是造成草原破坏1亩以下的,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限期恢复草原植被,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6倍以上8倍以下的罚款;二是造成草原破坏1亩以上10亩以下的,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限期恢复草原植被,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三是造成草原破坏10亩以上不足20亩的,或造成草原不可逆转破坏的,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限期恢复草原植被,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10倍以上12倍以下的罚款.
③刑事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草原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郑重提醒
①致广大游客:请在铺装公路、正规停车区域观景停留,切勿为拍摄取景将车辆驶上草原。高原草甸生态十分脆弱,车轮碾压会损伤草根;雨天草场土层松软,碾压极易形成永久性冲沟。文明出游,做到不轧一片草、不毁一寸绿。
②致企业、个人以及各类经营主体:草场承包取得的是草原经营使用权,不等于建设开发许可。在国省干道沿线等区域的草原上建设观景台、停车区、厕所、综合服务驿站等旅游配套设施,必须依法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严禁未批先建、私搭乱建。一旦违法违规搭建,各地林草部门将依法查处整治。
③致旅行社及从业人员:严禁将车辆穿越、碾压草原包装成旅游项目招揽游客,不得组织游客违规驶入草原,触碰生态法律红线。
四、举报渠道
欢迎广大群众、游客积极参与草原生态保护,发现机动车碾压草原、未经许可在草原私建服务驿站等违法行为,请第一时间保留照片、视频、定位线索,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①"甘快传"小程序举报无需注册,微信打开"甘快传"小程序,通过文字、照片、短视频、定位,直接上报违法线索。线索经核实属实后,按照相关奖励办法兑现有奖举报奖励,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②举报电话:
甘孜州林草局 0836-2865119
康定市林草局 0836-2822006
泸定县林草局 0836-3122155
丹巴县林草局 0836-3527725
九龙县林草局 0836-3323960
雅江县林草局 0836-5124400
道孚县林草局 0836-7123608
炉霍县林草局 0836-8855580
甘孜县林草局 0836-7523353
新龙县林草局 0836-8122054
德格县林草局 0836-8221849
白玉县林草局 0836-8322775
石渠县林草局 0836-8622167
色达县林草局 0836-2608766
理塘县林草局 0836-5322176
巴塘县林草局 0836-5622550
乡城县林草局 0836-5826019
稻城县林草局 0836-5725295
得荣县林草局 0836-5922271
来源/ 甘孜林草
编辑/黄星洁
校对/马俪伲
责编/杨雪
审核/李娅妮
监制/ 谭荣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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