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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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20条“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40年,金额不得超过拟购买住房的评估价值”备受关注。
政策意图很清晰,拉长贷款周期、降低月供,以近乎“零首付”的方式降低购房门槛,激活被压抑的刚性需求。
在“稳楼市”与“防风险”之间、在“激活需求”与“控制杠杆”之间,能找到平衡点吗?
新政策设置了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的红线,并建立了开发贷款主办银行制度、期房按揭贷款“竣工后再发放”等风险防范措施。
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它逻辑自洽、方向明确。
一项政策的效果,不取决于设计意图,而取决于它能否真正解决现实问题。
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市场持续探底、居民主动去杠杆、信心全面低迷的困境。这种情况下,“降低门槛”远远不够,更需要的是修复信心和稳定收入。
2026年1至7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3009亿元,同比下降19.2%,降幅逐月扩大。房屋新开工面积26700万平方米,下降24.0%;房屋竣工面积19195万平方米,下降23.2%。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45748亿元,同比下降20.3%,其中国内贷款下降32.1%,个人按揭贷款下降23.5%。
1至7月,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502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8%;新建商品房销售额42718亿元,下降13.1%。上半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已回落到2009年左右的水平,不到2021年同期的45%。
——供需同时都在萎缩。
2026年上半年,居民贷款整体减少3668亿元,这是有统计以来,首次录得居民贷款半年度累计净减少。其中,短期贷款减少5881亿元,中长期贷款(主要是按揭贷款)仅增加2212亿元(去年同期1.17万亿元),为近十年来同期最低。
居民不仅“不加杠杆”,而是在主动“去杠杆”。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将其概括为“居民主动适度‘去杠杆’”。
与此同时,居民存款增加了7.58万亿元,储蓄余额达173.48万亿元。“多存少贷”的趋势自2022年以来持续强化。
这是“不愿贷、不想贷、不敢贷”。
新规第二十条将贷款期限延长至40年,意图很明确,希望通过降低月供,让更多的人“贷得起”。
“贷得起”的另一面是还款总额增加。
粗略计算,按年利率3.1%、等额本息计算,30年总利息约53.7万元,40年约74.6万元,总利息差额为20.9万元。
“贷得起”需要前提,借款人必须对自己未来40年的收入有稳定预期。
持续增加的“灵活就业”群体,有人连社保都交不起,如何稳定预期未来40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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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已降至5%以下。就业压力大、AI等新技术新业态冲击、居民收入结构有待优化等多重挑战并存。
有专家所指出,“当前消费疲软,短期来看,主要不是消费能力问题,而是预期和信心问题,是对未来收入的预期很弱”。
一个对未来收入没有信心的人,不会因为月供从8000降到6000,就敢于签一份40年的契约——何况,这份契约的抵押物(房子)还在持续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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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的阻碍在于烂尾楼。
据统计,截至2024年底全国烂尾楼存量超2亿平方米,涉及债务规模超5万亿元,约280万套住房尚未交付。
新政通过资金封闭管理、“竣工后再放贷”等制度设计,旨在防止未来出现新的烂尾楼。现存烂尾项目的核心矛盾是资金黑洞和信用破产。部分三四线城市的烂尾项目,“项目区位弱、库存高,剩余货值不足以覆盖续建成本,推进难度极大”。相当数量的“保交楼”项目因专项借款到期无法继续使用资金,又因没有足够抵押物而难以获得新融资。
需要指出,此次新政实行“新老划断”。已签订合同的存量烂尾楼项目继续按原约定执行,新规对已陷入烂尾困境的业主没有任何价值。“竣工后再放贷”“主办银行封闭管理”等规定,保护的是未来的购房者,而非已交钱拿不到房的存量受害者。
对存量业主而言,仅有第二十六条“可协商展期”的间接缓冲,缺乏强制性的救济措施。
烂尾楼不解决,加杠杆只会加深“负财富效应”。
交了钱拿不到房、背上贷款却无家可归,他们的遭遇已成为风险警示。
或许,每一个潜在购房者会问:如何保证我不会成为下一个?
更值得注意,现房销售过渡与开发贷款期限缩短(预售项目最长5年),可能在短期内加剧部分开发商的资金链紧张。对于当前已售但尚未竣工的在建项目,如果开发商高度依赖预售回款和按揭贷款到账来维持施工,新规中这部分资金渠道被收紧,反而可能导致项目停工。或许意味着,在从旧模式向新模式转换的过程中,会存在部分项目“政策转换期”的烂尾风险。
40年贷款期限的延长,对未来的购房者而言降低了门槛;但对于已陷入烂尾的业主,已陷入“房财两空”的状态,新规没有任何实质性帮助。
降低门槛,不如修复信心。
购房决策的三个要素——购房能力、购房意愿、购房信心、购房保障——第二十条解决了月供和首付的门槛,让原本没有能力的人有了购房能力,但是无法解决“购房意愿”“购房信心”“购房保障”。
购房意愿取决于收入预期。
只有工作稳定、收入增长,人们才愿意承担长期债务。当前收入停滞甚至下降、就业压力巨大,居民选择“多存少贷”、主动去杠杆,这是一种理性选择。
购房信心取决于房子能不能按时交付和房子会不会继续贬值。烂尾楼伤害了上百万家庭,持续下行的房价伤害了更多的人。
2026年上半年三四线城市二手房价格同比下跌7.47%,100万的房子一年蒸发7万多,而很多城市的购房补贴力度仅几万块。低首付省下的钱,可能远不够覆盖房价的下跌损失。
专家说,房价短期看政策,中期看经济,长期看人口。
现在,短期的政策有了;未来十年,经济会如何?
长期看人口,我们正面临人口大幅度下降,未富先老的情况。
招银国际的报告指出,2026年居民消费的核心困境是“资产缩水+收入预期修复缓慢”。房地产导致的资产负债表恶化,是抑制消费和购房意愿的根本原因之一。
高盛预测,由于人口下降,未来中国城镇年度住房需求将降至500万套以下,仅为2017年峰值2000万套的四分之一。
2020年代每年将减少50万套需求,2030年代每年减少140万套。
这意味着,即便政策再宽松,需求总量也在不断降低。降低购房门槛能释放一部分被压抑的需求,但无法凭空创造出新的购房者。
“降低门槛”解决了“让收入比较低、以前买不起房的人也能有能力买得起”的问题;
“修复信心”需要解决的是“随着经济增长,房价能起到增值、保值作用”的心理问题;
“稳定收入”才是“敢不敢买”的核心经济问题。
防止烂尾,或者烂尾后对购房者强有力的保障和救济,也是个问题。
个人观点,新政想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需要在“降低门槛”的同时,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第一,加速化解存量烂尾楼。
这是修复信心的前提。新政重在防止新增烂尾(但依旧存在新烂尾风险),无法解决救助存量受害者的问题,更不能让购房者独自承担制度转换的成本。
每拖延一天,市场信心就多损耗一分。
第二,切实改善居民收入预期。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需要落到实处。扩大就业而不是灵活就业、增加收入而不是降薪裁员、完善社会保障而不是旱涝不均,才能让居民有钱消费、敢于负债。
第三,房价能不能企稳是关键。
房价企稳对居民财富效应与消费信心具有显著影响。在“房住不炒”的总基调下,需要通过合理的土地供应、存量盘活和金融政策,避免房价持续下行导致居民资产负债表进一步恶化。
第四,“市场感受”无法靠政策刺激。
40年贷款的政策设计是一种刺激,如果人们感受不到“不烂尾、房价不下跌、收入能覆盖、烂尾有保障”,再低的门槛也无人敢跨。
“降低门槛”有没有效果,关键在于“修复信心”和“稳定收入”。
“病危”时的“强心针”,只有刺激作用,无法治病。
居民收入改善、烂尾楼化解、房价预期企稳、制度性保障,这些问题靠信贷政策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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