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案例通报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胶州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将相关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胶州市吴春艳小吃店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二:胶州市熠熠生烩餐饮店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三:胶州市美羊羊大锅全羊店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四:胶州市迈圆卤肉大包店涉嫌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五:胶州市聚禄禾餐饮店涉嫌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六:黑*征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七:胶州市胜美涵果蔬店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八:胶州市味金意餐饮店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九:胶州市振阳板面店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十:青岛固德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希望广大市场主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胶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此也呼吁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案为鉴,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共同守护食品安全。
1、举报电话:12345、0532-82206900;
2、书面举报:胶州市上海路与福州路交界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邮编266300;
3、网络举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提交线索。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
来源丨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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