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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企业耗费心力打造原创品牌,却在商标注册环节因标识近似问题遭遇驳回。广州一家科技公司遇上了多重在先商标阻碍。中细软商标非诉服务团队接手该商标复审案件后,通过精准划定复审范围、合理运用审查程序的组合策略,最终国知局作出商标初步审定裁定。
企业遇到了什么问题
广州某科技公司提交了一枚第35 类广告销售服务商标注册,指定使用在“广告、商业询价、进出口代理、人事管理咨询”等多项服务上。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申请商标与三枚在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驳回结果让企业陷入两难境地:若直接提出全面复审抗辩,多枚在先商标同时形成制约,胜诉较低;如若直接放弃注册,则前期打造的品牌缺少商标权保护,品牌建设成果将面临流失风险,企业品牌布局陷入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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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细软商标非诉团队如何破局
接受委托后,中细软商标非诉团队并未直接启动商标驳回复审程序,而是先对全部在先引证商标开展深度权利核查。
其一、经全面商标检索分析发现,引证商标一自注册之日起,长期未开展实际商业使用,已有第三方对该商标提起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该在先商标权利处于不稳定状态。据此,团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中止审理申请,主张在该引证商标的权利状态最终确认前,不应将其作为阻碍本案商标注册的稳定在先权利。
其二、团队对复审项目进行精细化筛选,主动放弃与剩余两枚引证商标服务群组高度重合的商品项目。之后,我方主张复审的项目,在服务目的、服务内容、经营模式、消费对象方面差异显著,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相同或类似服务,无法构成在先权利障碍。通过调整复审策略,原本多引证商标共同阻碍的复杂案件,转变为单点攻坚,大幅降低案件抗辩难度。
国知局最终判决
案件审理过程中,引证商标一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撤销决定且该决定正式生效。鉴于我方客户已主动放弃部分类目上的商标申请,经全面复审审查,国知局认定:我方申请商标所主张的全部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核定使用的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
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申请商标在第35 类所提交复审的服务项目上予以初步审定。
案件启发
首先,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并不代表品牌注册之路终结,科学、有针对性的抗辩策略才是复审案件取胜的关键。
其次,面对多枚在先引证商标阻碍时,无需在全部项目上死磕抗辩。放弃不重要的项目,优先保住企业核心经营板块商标权利,往往可以实现重点突破。
最后,企业可灵活运用撤三、中止审理等商标审查配套程序,以程序空间化解权利障碍,扭转案件不利局面。
企业商标保护并非仅递交注册申请即可高枕无忧,专业的商标法律与策略支持,是企业构建稳固品牌护城河不可或缺的保障。如果您在商标方面遇到难题,欢迎咨询中细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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