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审理无党籍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助理费案,昨日传唤前办公室主任张俊杰,他当庭承认利用高金成立的多族群协会浮报公益补助新台币933万,但矢口否认和高金素梅联手诈领787万助理费。律师团则当庭质疑,本案一开始是“国安”监听,听了14年才“包裹式”请“高院”核可,迄今没看到正式用印或官司许可,却把监听译文拿来办这起贪污案,程序完全违法。
台北地检署指控,高金素梅和“大账房”张俊杰涉嫌在2008年到2018年间联手诈领助理费787万元,两人另于新冠疫情期间,指挥下属及5名地方民代搜集人头名单,输入74400剂大陆制快筛涉嫌违法。
台北地检署今年6月8日起诉高金素梅共24人,检调认定,高金素梅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诈欺取财罪,并违反医疗器材管理法,计包含公费助理薪资、加班费等,高金的不法所得为787万元,对她具体求处12年6月以上徒刑。
检方控诉张俊杰涉及“诈领助理费”、“十一影像公司验资不实”、“诈领多族群协会补助款”、“违法进口快筛”等案情,指张的犯罪所得高达1518万923元,对张求刑16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张俊杰的律师李岳洋表示,“国安局”对高金素梅案相关被告自2013年即开始监听,直到今年才以所谓“贪污罪名”搜索、约谈高金素梅,李说,“调查局”“国安”站发动侦办前,刻意向“国安局”去函确认监听译文具备证据能力,向法官声请调阅台湾“高等法院”认可相关监听合法的公函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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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党籍“立委”高金素梅。(台媒)
另名律师洪维骏表示,2026年2月10日办案人员大批提示监听译文给共犯,依法律规定,“国安”监听的证据应使用于“国安”预警之用,且听一段时间后,有定期回报义务。怎么会从14年前开始监听,在连续听了十几年后,终于搜集到贪污的证据而查办? 他质疑证据不合法,批检调搜证程序有疑义。
张俊杰起诉移审后以1000万元交保,接受科技监控,昨日以状子答辩,表示除了诈领公费助理费所涉的贪污诈领公有财物罪名外,其余罪名均认罪,张辩称,部分公费助理薪资给自费助理用于办公室相关支出。
事实上,依据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一般刑事侦查监听,是针对最轻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等特定重罪,且危害社会秩序情节重大者,需事先取得法官核发通讯监察书。
根据通保法规定,“国安”监听资料,只能作为“国安预警”情报之用,除非发现有涉嫌刑事犯罪,可移送司法警察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换句话说,目前岛内究竟有多少人遭到“国安”监听,如果没有涉及刑事案件,相关的监督、稽核制度几乎是零。
这也难怪高金素梅案件中其他被告的律师会质疑,今年初检调发动侦查后,办案人员曾提示大批监听译文给共犯要求说明,但依法律规定,“国安监听”的证据应使用于“国安”预警之用,且听一段时间后,有定期回报义务,“怎么会从14年前开始监听,在连续听了十几年后,终于搜集到证据而查办?
高金素梅先前表示,检调这次对她和她的团队所发动的司法迫害,只是暴露了民进党当局司法打手的心虚。这就是一场企图让人民禁声的司法迫害示范,面对这种莫须有的政治追杀,她永不屈服!
来源:综合两岸媒体报道,本文由“郭茂辰海峡传真”公众号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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