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湖南省推进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符合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补贴。力争到2028年,全省淘汰60%国二及以下(含使用10年以上未知排放阶段)工程机械,重点场所新增或更新机械“应电尽电”。
此次补贴对象为省内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或2016年4月1日(不含)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装载机、挖掘机、叉车、推土机、摊铺机、压路机等,机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单位的,均可申请。农业机械、飞机、船舶不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分为淘汰补贴和更新补贴两种模式。机械所有人将老旧机械交由具有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资质的企业,将发动机破坏至不可使用,或给机械换装纯电动发动机并将原柴油发动机破坏至不可使用,可享受淘汰补贴。机械所有人将老旧机械淘汰并在本省内购置新能源机械,可享受更新补贴。淘汰和更新可叠加补贴,更换纯电动发动机仅按淘汰标准补贴,不叠加补贴。
补贴标准依据机械类型、分级及发动机功率确定,功率越大补贴越高。
申领流程方面,由机械所有人向所在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提交初审材料,将老旧机械交由有资质的企业报废拆解并破坏发动机缸体,取得报废回收证明后注销机械编码,于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能源机械购置,最后提交补贴申请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方案》还明确机械所有人为财政供养单位的,《方案》发布之日起(含)机械所有人由财政供养的单位转移或变更至非财政供养的单位或个人的,自然报废或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更新的新能源机械为二手机械等八类不予补贴情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