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声明:内容取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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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地头的“癞疙宝”,咋就成了60万的大案?
2026年的夏天,成都的天气闷热得像蒸笼,但对于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周边的农户来说,比天气更让人心头躁动的,是田间地头那一个个慢悠悠爬行的“癞疙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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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地人眼里,这东西除了丑,似乎没什么用。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个消息在村子里传开了:有人专门收这玩意儿,一只能给到100块。
这个价格,比辛辛苦苦种一季水稻来得快多了。于是,几个农户动了心,开始在深夜行动。只是他们谁也没想到,这笔看似划算的“买卖”,最终让他们等来的不是钞票,而是冰冷的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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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在籍田街道的一次突击行动,现场查获中华蟾蜍6156只,涉案总价值高达60余万元,一条从猎捕、收购到运输、出售的完整犯罪链条被连根拔起。
“三有动物”的认知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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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农村地区,像中华蟾蜍这样的物种,长期处于一种“法律地位高,民间认知低”的尴尬境地。根据2023年国家林草局发布的新版名录,中华蟾蜍被正式列入“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一只成年中华蟾蜍在活跃期能捕食上万只害虫,捕虫能力甚至是青蛙的数倍,是农田当之无愧的“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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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一些农户眼里,它依然只是童年记忆里那个可以用来吓唬人的“癞疙宝”。这种认知上的巨大偏差,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法律保护的是它在生态系统中的功能,而猎捕者看到的只是它能变现的价格。
这并非孤例。2023年6月,重庆大足区一村民为泡药酒治疗风湿,邀约邻居捕捉68只“癞疙宝”,结果被当场抓获,最终两人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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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云南水富一名女子利用卖菜之便,沿途徒手猎捕野生中华蟾蜍20余天,共猎捕696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还赔偿了经济损失16200元。
这些案例说明,在不少地区,癞蛤蟆被当成随手可抓的“野味”或“药材”,很少有人意识到自己正在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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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利诱惑下的铤而走险
一只癞蛤蟆按100元估值,6156只就是60多万。这个数字对于一个普通农户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据警方通报,这起案件中,王某某负责收购,曾某某、胡某某、樊某某负责猎捕,周某某负责运输,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的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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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以来,这条黑色的链条就在夜色掩护下悄然运转。他们或许知道这事“见不得光”,但在暴利面前,法律红线被当成了可以随意跨越的田埂。
讽刺的是,这些蟾蜍被收购后,最终流向竟是餐桌。且不说食用“三有”动物违法,野生蟾蜍体内含有毒素和大量寄生虫,普通烹饪方式根本难以消除,所谓的“食补”完全是在拿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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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不止癞蛤蟆这一种。黑龙江兴安区有人用滚笼猎捕7只苏鸟(白腰朱顶雀),被判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还有人用钢丝套猎捕1只野生狍,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北京平谷有人猎捕黄鼬和草兔共42只,不仅被判非法狩猎罪,还赔偿了环境资源损失32880元。这些案件无一不在提醒:法律保护的不只是大熊猫这样“好看”的明星物种,也包括癞蛤蟆、麻雀、野兔这些“不起眼”的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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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不贷背后的深层逻辑
非法猎捕“三有”动物20只以上,就涉嫌构成非法狩猎刑事犯罪;价值达到1万元以上,同样达到刑事入罪门槛。60多万的涉案金额,意味着这起案件的严重性远超一般的行政处罚范畴。截至目前,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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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查处,不仅是对这条黑色产业链的精准打击,更是对所有心存侥幸者的一记警钟。有人认为抓几只癞蛤蟆不是什么大事,但法律不会因为“法不责众”或“不知者无罪”而网开一面。
从更深层次看,这起案件折射出的是生态文明建设中普法与执法的巨大鸿沟。在广袤的农村土地上,有多少农民知道“癞疙宝”受法律保护?又有多少人清楚捕20只就能定罪?法律条文写在纸上,但要让它们走进田间地头,显然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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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从收购者到运输者,从猎捕者到消费者,这条利益链条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在“各司其职”,说明这已经不是什么偶发行为,而是形成了相对成熟的黑色产业。
如果不从源头上掐断市场需求,单靠几次突击行动,恐怕难以根治。这背后涉及的是消费者的观念转变问题——只要还有人迷信“野生蟾蜍大补”,只要还有人愿意花高价吃这口“野味”,猎捕者就不会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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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田间到餐桌的黑色产业链
这起案件的典型性还在于,它完整地呈现了一条黑色产业链的运作模式。以王某某为首的收购者扮演着核心角色——他们不光收蟾蜍,实际上往往是他们在主动“下订单”,给周边农户提供猎捕工具和收购标准,指定要什么规格、什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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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某、胡某某、樊某某这样的猎捕者,则是最底层的“执行者”,他们利用夜间蟾蜍活动频繁的特点,戴上头灯、拎着口袋,在田间沟渠旁搜寻目标。
周某某负责运输,将这些活体蟾蜍装车运往更远的地方,每一环都有人拿钱,每一环都在为这场破坏生态的黑色交易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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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产业链的形成绝非偶然。据了解,野生蟾蜍在东南沿海一些地区的餐桌上价格不菲,一只成年中华蟾蜍可以卖到100元甚至更高。巨大的利润空间,催生了从产地到销地的完整贩运网络。
而在这个过程中,最令人痛心的是,这些蟾蜍在被查获时往往已经遭受了严重的伤害——有的被装在密不透风的编织袋中挤压窒息,有的在抓捕过程中被踩伤或捏伤。即便被成功解救,放归自然后的存活率也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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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之路任重道远
这起发生在成都乡间的案件,看似是一群农民因贪念而失足,实则触动了生态文明建设中一个更深层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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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田间地头的夜幕下,还有多少“癞疙宝”在呻吟?又还有多少人,对“三有动物”的保护意义一无所知?
当务之急,是把这类案例变成生动的普法教材,让农民兄弟真正明白,田里的害虫癞蛤蟆帮着吃了,要是因为贪心把癞蛤蟆抓没了,那地里的庄稼就得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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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它们,其实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饭碗。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生态的红线不容逾越,这句口号不能只挂在墙上,更要刻进每个人的心里。
可喜的是,近年来各地涉野生动物保护的普法力度正在加大。在成都这起案件发生后,当地警方和林业部门已经组织人员深入籍田街道周边的村庄,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讲解“三有动物”的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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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村民在听完讲解后恍然大悟,纷纷表示以前确实不知道癞蛤蟆不能抓。这种从“事后严惩”到“事前预防”的转变,或许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毕竟,让更多的人在动手之前就知道后果,远比事后追究责任更有意义。而每一只被成功解救的中华蟾蜍重新回到田间,都是对我们生态保护工作最真实的检验。希望未来的田野上,蛙声与蟾鸣依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卷能够真正铺展开来。
官方信源参考:
成都广播电视台·看度新闻:
https://www.cditv.cn/show/4813-2599131.html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
https://www.scfzbs.com/sz/202608/83313736.html
四川长安网:
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cd/20260831/2998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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