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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视直播)
市民购买武汉超级出行卡,不符合出行习惯遭遇退款难,虚拟卡“购买后不予退款”规则合理吗?律师:时效性虚拟权益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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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99元买下武汉超级出行卡,事后发现卡片仅限早高峰时段使用,并不符合自己的出行习惯,想要退款却遭到拒绝。武汉市民马先生经过多渠道投诉,虽最终拿回购卡费用,但依旧对“购买后不予退款”的设置存有异议。
马先生向经视直播记者介绍,此前他在地铁站看到支付宝投放的广告,宣传购买武汉超级出行卡可享受地铁五折乘车优惠。页面显示卡片标价8.99元,领取7元优惠券之后,实际仅需支付1.99元即可入手。下单完成后他才留意到,10次地铁五折券仅限早高峰使用。由于自身出行时段并不匹配,这张卡对他而言没有用处,他随即发起退款申请,却被告知该卡不支持退款。
马先生先后向12345热线、武汉地铁、支付宝平台反馈情况。经过多方沟通交涉,他成功收回了1.99元的购卡费用。事情虽已了结,但马先生认为,普通网购商品大多支持退换,这张虚拟出行卡即便没有核销使用,也直接关闭退款通道,规则设置并不合理,希望运营方能够优化退款机制。
记者前往武汉地铁站点实地探访,在站内看到了该出行卡的推广广告,广告语为“乘地铁用支付宝,享五折优惠”。扫码跳转至支付宝页面后,确实能够领取7元购卡优惠券,实付1.99元购买武汉超级出行卡。
根据卡片规则,该活动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9月30日,购卡优惠券领取后10天内有效,逾期自动作废。整套权益包含10笔早高峰地铁、公交5折券,外加高德、滴滴出行折扣券。条款当中明确标注,超级出行卡属于虚拟网络商品,采取先付费后提供服务模式,并非储值、预付款性质,权益开通后不可转让、提现,购买完成不予退款,如有疑问可联系支付宝客服。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支付宝客服咨询。客服工作人员表示,该出行卡的使用场景、高峰时段限制、不退费等全部规则,在购卡页面均有写明。消费者下单前应当仔细阅读有效期、使用场景等全部条款,确认符合自身出行需求再付款。如果购买后发现用不上,按照现有规则无法办理退款,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针对此事,湖北以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巍作出解读。他表示,消费者以极低的优惠价格,购买附带使用限制的权益服务,运营方提前公示不退费条款,从法律层面来看,一般不构成霸王条款。
蔡巍提醒广大市民,并不是所有线上商品都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时效性虚拟权益往往不在退换范畴。所谓时效性虚拟权益,指有明确有效期、过期即失效的数字权益,如视频会员月卡、优惠券、兑换码、积分等——一旦超过使用期限,价值便归零。市民不要被低价优惠吸引冲动下单,务必看清使用时间、适用范围,确认能用得上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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