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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保险论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代理渠道费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动省内人身险业银保“报行合一”走深走实,在江苏金融监管局指导下,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制订并印发了《江苏省人身保险银保业务自律公约》,围绕强化费用管控、规范业务行为、加强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律要求,并建立人身险公司经营费用月度监测预警、从业人员自律承诺告知两项配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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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经过深入调研、组织人身险公司广泛讨论,全行业就开展银保业务应坚持合规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合作的原则、坚决反对“内卷式”竞争等形成共识,共同制订《自律公约》共六章、28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从严管控费用。严格执行产品备案的费用结构及费率标准,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给予银行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合作协议以外的利益,重点加强银保专员薪酬管理,严禁要求、暗示银保专员将个人薪酬用于业务推动、返佣及其他不当利益输送。人身险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对银保“报行合一”工作负责,加强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应建立科学的分摊机制,确保费用核算真实准确。
二是规范业务行为。人身险公司与银行代理机构应签订覆盖全流程管理的委托代理协议,共同做好客户服务与重大事件应急处理,加强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及信息安全管理。
三是加强人员管理。人身险公司不得违规招募、恶意挖角及诋毁同业,应与银保专员签署《江苏省银保业务自律承诺告知书》明确行为规范,应将保险产品适当性管理纳入培训管理体系,银保从业人员不得冒用银行工作人员名义向客户推介或销售保险产品。
四是强化自律管理。人身险公司应按月报送银保经营费用数据,协会可采取约谈提示、督促整改、行业内通报等方式,对出现违约行为的公司进行自律管理,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上报监管部门。
下一步,协会将着力推动行业提升数据填报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加强监测有效性,并严格监督各人身险公司贯彻落实自律要求,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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