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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当庭认罪,此前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被判囚4年8个月,服刑期间在狱中被捕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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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反中乱港分子黄之锋“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案,黄之锋在庭上表示认罪。



黄之锋此前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于2024年11月19日被判囚4年8个月。

29岁被告黄之锋,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在香港与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据悉,黄之锋此前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于2024年11月19日被判囚4年8个月,目前正在赤柱监狱服刑。2025年6月,他因涉嫌本案在狱中被捕及起诉。


图为2021年3月黄之锋被押上囚车(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

2024年11月19日,香港高等法院就早前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45名人士作出判决。其中,黄之锋被判囚56个月。

来源:南方+客户端、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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