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把人带走了,然后呢?
保定高阳正信楼门口的事刷了好几天了,8月29日中午闹市区一名女子当众殴打另一名女子还扒了对方裤子,现场视频传得满网都是,
警方到了打人的被控制被打的送去治疗,当地也回应了说正在调查,法律的事交给法律,
我先说个细节,目击者张先生对媒体说他当时带着孩子所以没靠近,
这句话我反复看了好几遍,带着孩子所以没靠近完全合理,
换我我也可能不靠近怕孩子看到不好的画面怕自己被波及,张先生没有任何问题,问题是现场不止张先生一个人,目击者说正信楼门口是闹市区人流量大围观群众比较多而且附近有B执勤,
闹市区大中午有特警在附近,这么多条件叠加你觉得现场有多少人?
我不知道具体数字,但视频里能看到的拍摄角度不止一个,拍的人不止一个,这么多人这么多手机,有人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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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过一个数据,一项2023年基于541份报告的研究显示在有目击者的公共场所骚扰事件中旁观者干预——不管是上前制止报警还是其他形式的干预——发生的比例只有28%,换句话说十起里有七起没人管,我知道这个数据是国外的,但你看高阳这个事你觉得比例能高多少?
警察到了动作很快,控制打人者送被打者去医院,警察做了他们该做的,但警察到场之前那段时间,施暴者拳打脚踢扒裤子受害者挣扎,那段时间里镜头后面的人在做什么?在拍,拍完了发,发完了刷评论。
然后就是第二个问题,视频传出去了,B人民政府的回应里有一条,已下架涉事视频并对传播视频的人员进行处理,很多人不理解,我拍的是证据凭什么处理我?
道理不复杂,你拍的是证据但你传的是受害者的屈辱,被当众扒裤子那是人最不堪的瞬间,你一转发几千几万几十万人看,她以后怎么在社会上立足?
有律师说了普通网友未经打码转发原视频本身就构成民事侵权,有偿售卖传播的更是违法行为,法律已经说得这么明白了,但我觉得比法律更基本的是人心,你转发的时候想过那个被打的女孩看到自己视频满天飞是什么感受吗?
还有评论区,官方还没通报原因,警方只说正在调查,但评论区已经破案了,
“肯定是小三”“插足别人家庭被打活该”全是“我听说”“听朋友说”“看别人说的”,我翻了几十条没有一条有证据,然后几百个赞顶上去变成了默认事实,
我就想问一句她到底是不是小三你知道吗?就算真是当街扒裤子这事对吗?
不对的事加一个“小三”的前缀就对了?
你品品,“小三”两个字一出来好像施暴者就情有可原了好像被打的女孩就活该了,这种逻辑跟当街扒人裤子有什么区别,
一个用手扒一个用键盘扒,一个扒衣服一个扒人格,警察管得了打人的手管不了敲键盘的手。
说到这我想起另一个事,就在上个月B一个案子重审开庭,一个小伙路过看到一名中年男子当街连续脚踹一个蜷缩在地的女孩,他上前制止两次把施暴者绊摔放倒,
结果呢他被刑拘逮捕羁押216天,一审被判B免予刑事处罚但得赔施暴者1564块钱,
虽然免刑刑事记录留下了台球厅停业家庭收入中断,后来案子发回重审了,但这件事在很多人心里种下一个念头,出手干预会不会把自己搭进去?
我知道有人说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对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的依法不捕不诉了339人,数据在向好,但一个争议判决的杀伤力有时候比十个正面案例都大,
普通人看到“出手可能被追责”第一反应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不是在给围观者开脱,我只是想说我们骂围观者冷漠的时候能不能也问问自己,换你在现场你敢上前吗?
警察能做的警察做了,管不了的——拍视频的手转发的拇指评论区的键盘——谁来管?自己管。
最后问一个直接的,如果你是那天正信楼门口的围观者你会报警吗?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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