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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因信贷多环节履职失守、员工行为管理存在漏洞,合计被处以 215 万元罚款,7 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罚款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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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显示,该行暴露出多项信贷业务合规问题:违规为固定资产项目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贷后管理履职不到位;出口押汇业务贷前失察、贷后管理缺位;个人一手房住房按揭贷款贷前调查存在明显疏漏;同时员工行为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内控管理存在短板。
监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一并实施双罚:陈秀燕被予以警告,罚款 10 万元;何明星、林晓军、刘祥晓分别受到警告,各罚款 5 万元;林彦东、刘梓煊、林晓鑫三人分别给予警告处分。4 名责任人个人罚款合计 25 万元,实现机构与人员同步问责。
流动资金贷款严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银行业信贷监管的红线要求。本次罚单暴露出该行信贷 “三查” 全流程出现多处漏洞,对公流动资金、贸易融资、个人按揭多线业务同时出现履职缺陷,叠加员工行为管理缺位,反映出分行信贷内控机制执行松弛,风险管控未能落地。
近年来监管持续强化银行信贷 “三查” 监管,坚持 “机构 + 个人” 双罚制,压实从业人员岗位责任,督促银行夯实贷前、贷中、贷后全链条风控,防范信贷资金错配,守住信贷业务合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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